乌海召开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价格听证会
乌市召开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价格听证会。会上,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代表以及自治区价格成本监审局代表等对调整城市供水、污水价格申请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
与会代表认为,水价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由于目前供水成本加大,调整供水价格对于缓解企业压力、有效合理节约水资源有着重要意义。
据了解,我市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2006年12月15日起执行的每吨1.35元;污水处理价格为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的每吨0.45元。由于城市供水运行成本不断上升,现行水价偏低严重制约着供水企业的发展,同时不利于水资源的节约利用。
经自治区发改委批准,我市将城市供水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绿化用水。市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多方论证,申请将分类水价拟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每吨1.95元、非居民用水每吨4.9元、特种用水每吨18.9元、绿化用水每吨1.85元;污水处理费拟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每吨0.55元、非居民用水每吨1.3元。低保户供水拟调整为每吨1.35元,污水处理费仍执行每吨0.25元,不作调整。
按此拟调整价格计算,居民生活用水每吨上涨0.6元,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每吨上涨0.1元,按每户居民每月用水10吨计算,每户月用水增加7元、年用水增加84元。调整后,我市供水价格在全区仍处于最低水平,水价调整后影响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0.2个百分点。
听证会后,我市将按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对方案做进一步修改,报自治区审定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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