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垃圾分类处理 农村媲美公园
“一粒废电池可毁了一亩田,一个农药瓶能坏了一塘水。”长沙县果园镇大河社区的吴狄辉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可谈起垃圾分类处理时却毫不输城里人。他告诉记者,现在乡亲们不再将废塑料袋、鸡鸭毛等四处乱扔,家园恢复了往日山清水秀的模样。
可降解垃圾不出村,每镇一家环保合作社
2009年,果园镇率先在全国成立首家农村环保合作社,是我国第一个挂牌成立的承办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民办非企业组织,按照“分户收集,分类处理,村民自治,政府补贴,合作社运营”的模式进行立体管理。可堆肥垃圾,如瓜果皮、藕煤渣等,由保洁员上门督促其丢入垃圾池中进行堆沤,待发酵后再还田处理;可回收利用垃圾,如玻璃、橡胶等,以及有毒有害不可降解垃圾,如废电池、废灯泡等,保洁员以政府指导价到农户家上门收购。果园镇作为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先行者,其成功经验在全县范围内推广。
直至目前,全县每个镇都有一家农村环保合作社,实行“户分类处理、村集中处理、镇监督管理、县以奖代投”的模式。生活垃圾首先由农户进行分类,自行处理可降解垃圾,不可降解的工业类垃圾扔进垃圾桶后,由保洁员上门收,把可回收的变卖掉,不可回收的进行压缩处理。
分类处理后仅剩下10%的不可利用垃圾需填埋
长沙县是远近闻名的农业大县,全县有218个村,非农业人口只占全县总人口的12.3%。如此庞大的农村人口,使得规范村民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尤为关键。黄兴镇蓝田新村的餐厨垃圾变有机肥,金井镇金龙村的收废品环保超市,这些先进的农村垃圾处理经验成为了全省乃至全国学习的生态典范。
早在2010年,长沙县就已建立“户有垃圾桶、组有收集池、村有回收点、镇有中转站”的基础设施网络。村村选聘培训专职保洁员,将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垃圾处置全面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的范畴。保证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不仅做到地域上的全覆盖,而且让所有类型的垃圾都有“有家可归”。
通过以上方法,农村生活垃圾中仅剩下10%左右的不可利用垃圾送到垃圾场进行填埋,极大地节约了土地资源和垃圾处理成本,同时也为农户提供了更清洁的生产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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