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市供水普及率达98%
目前,福州市城市供水普及率达98%,水质综合合格率在99%,截至今年6月,福州城区接收用户(即向终端用户收费)总数达61万户,完成户改约15万户。福州市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福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据介绍,根据福州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成立执法检查组,在今年7月--8月,对《福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问题>>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存污染
检查发现,截污工程尚未完全到位,仍存在倾倒垃圾、污水直排内河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现象;局部地区畜禽养殖和跨区(县)域的污染较为严重,对水环境的改善和饮用水的保护构成潜在威胁;闽江和乌龙江交汇处存在夜间非法采沙运沙行为,增加了河床下陷、海水倒灌的风险。
检查中发现,部分供水设施设备老旧,管网漏损率较高,水压不足;新建、改建、扩建的供水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质量还不理想;各县(市)区水厂水质检测能力普遍较低,仪器设备比较简单,检测项目较少。
截至今年6月,福州城区仍有约15万户还未开展户改,县城户改进展也不容乐观,并且随着户改工作的逐渐深入,工作进度已有减缓趋势缓慢。
建议>>定期公布监测水质结果
根据以上现象,建议要限期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畜禽养殖项目的取缔、关闭、搬迁工作。进一步加快城镇截污配套工程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接驳力度,加强垃圾综合治理工作。
另外,要加强水质监测和报告制度,完善水质监管体系,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加大对水质检测硬件设施的公共投入。尽快出台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规范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营、清洗、消毒和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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