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要求供水水厂下月起每月公布42项常规指标
更新时间:2012-08-29 17:26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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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广州市供水水质公示新方案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9月1日起,广州目前已公示的30间水厂的水质公示方式从原本每月2次公布6项常规指标,调整为每月1次公布42项常规指标,每半年1次公布全部106项指标。至今为止,这是全国各大中城市中水质公布范围最广、指标最具体的方案。市水务局副局长欧阳明还透露,所有水厂必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全部达到新国标,不能达标将依法关停。
欧阳明介绍,在2004年,广州就与佛山市协商,从顺德水道引水,建成了南洲水厂,解决了南部地区用水问题;2010年,又建成西江引水工程,日引水350万吨,解决了西部地区用水问题,现在已形成了东、西、北三江水源并存的战略格局。2011年,广州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为98.94%,中心城区(市自来水公司供水区域)水质综合合格率为99.97%,超过国家95%合格率的要求,“市民实现了从喝‘放心水’到‘优质水’的飞跃。”欧阳明称。
另据水务部门透露,早在2004年9月,就开始公示市自来水公司供水水质信息。目前,公示的范围已扩大到供水规模为5万吨/日以上的30家自来水厂供水水质。公示的内容包括:浑浊度、总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pH值、氯化物等6项常规指标,并按每月2次的频率公示。今年7月1日,国家实施了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陈建华市长十分关心供水水质安全问题并作出批示,要求“广州市应公布水质情况,并建立监督机制,改进、改善、改造供水设施和水源,确保饮水健康、安全”。为此,市水务局参考了国内其他主要城市做法,研究提出了新的供水水质公示方案,将106项水质指标列入了公示范围。
欧阳明表示,“总体上看,广州供水水质是安全的,尤其是中心城区已用上优质水。”同时,他解释称,国家实施了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广州也存在少量未完全达标的水厂,市政府常务会议已研究决定,对未达标水厂加大改造力度,并加快北江引水及北部水厂建设,所有水厂必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全部达到新国标,不能达标的,将依法实施关停并转。
对于不达标的水厂,欧阳明并未透露具体名单。他介绍道,现还有少量水厂存在部分指标不达标的情况,经过分析,主要是水源性问题和处理工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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