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之改善 民生之所系
环境保护是发展问题,也是民生问题。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环境保护作为惠及当代、造福子孙的重大战略和民生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2003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环境保护工作,要着眼于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集中力量先行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十年,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十年,也是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质量逐步改善的十年。
环境综合整治,让城市宜居和谐
十年来,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2011年底,我国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关口,我国由此迈入城市型社会的新时代。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区域规划不合理、产业结构失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原因,城市居民居住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等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问题。
以北京市为例,随着城区扩张,不少重工业企业从当年的郊区变至北京城区,成为首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2004年,首钢集团所在的石景山区全年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天数仅为全年一半。2005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首钢搬迁调整方案,统一实施压产、搬迁、结构调整和环境治理,消除了京城一大污染源。
企业搬迁仅仅是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一个缩影。为给城市居民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城市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十年来,国家环保部门进一步扩大了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的城市范围,通过量化的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城市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激励城市政府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城市环境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2010年全国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年度报告》显示,2010年,参加"城考"的城市已增加到661个;全国监测的城市中,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及以上的城市比例由2005年的60.3%上升至82.8%;全国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城区)水质达标率平均为86.81%,全国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达到62.9%。
2002年,监测的343个市(县)中,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含二级)标准的比例只有34.1%,到2011年,这一数字达到了89%。
十年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稳步推进。一批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的示范城市和城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城市居住环境持续改善。2010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2.76%,高于全国平均值21.91个百分点;城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城区)水质达标率平均为98.18%,高于全国平均值11.36个百分点。
以创建环保模范城和生态市为契机,各地同时采取综合措施着力解决百姓关心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及城市垃圾问题。今年2月29日,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正式发布,新增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3项常规监测指标。省会以上城市按照新标准的监测要求,陆续开始监测PM2.5,积极回应百姓关切,取得了良好效果。
城市人口的急剧膨胀及工业的迅猛发展,不仅威胁着城市的空气质量,也对城市用水造成了严重挑战。水污染事故频发,对城市居民的生活和饮用水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中央和地方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证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环境保护部2011年对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的调查结果显示,达标水量占到了总供水量的88.6%。
与此同时,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城市治污除废能力不断增强。2002年,全国共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452座,城市污水处理率仅为36.5%。截至2012年6月底,全国设市城市(包括县级市)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3243座,处理能力达到1.39亿立方米/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超过82.6%。2002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54.2%,到2010年底,这个数字已达到63.5%。日益完善的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有力地促进了城镇环境的总体改善。
统筹城乡治理,让农村山清水秀
相比城市,农村地区一直是环保工作的薄弱环节。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工业企业逐步向农村地区转移,加之对农村地区的环保投入不多及重视程度不够,农村地区环境问题日益凸显。
2006年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农村环境形势严峻,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与二次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土壤污染日趋严重,综合整治措施滞后,已成为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10年来,我们在努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过程中,积极研究城市与农村环境问题的共性,探索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可行对策。2008年以来,四川省以“美化城乡容貌,规范环境管理,提升城镇品位,改善人居环境,保持生态和人文环境的持续好转”为目标,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2012年5月,成都市统计局发布的《成都市2011年度统筹城乡发展水平综合评价监测报告》显示,2011年,成都乡镇污水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城乡安全饮水人口比例、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比例和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普及率比例接近1:1,城乡间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水平日渐均等。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中央和国务院将农村环境保护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领域,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通过一系列政策支持和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改善农村环境。
为鼓励各地农村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原国家环保总局分别于2002年和2006年在全国组织开展了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创建活动。通过设定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空气环境质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一系列指标,鼓励各地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村容村貌。截至2011年10月,全国已有532个乡镇和131个村分别获得“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称号。
通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活动,各乡、镇、村的产业结构得到调整,村容镇貌得以美化,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不断提高。
10年来,一些农村地区“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脏乱差局面在逐步改变,这离不开环保投入的增加。中央财政自2008年起设立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促治”政策,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速推进。截至2011年底,共安排80亿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带动地方投资97亿元,惠及1.63万个村庄,受益人口4234万人,2012年将再安排55亿元农村环保资金。这是我国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创新之举,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对于支持农业及农村地区加快发展、统筹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连片整治的方式,从2010年开始,分阶段选取若干示范省(区、市),集中资金进行农村区域环境治理。
2010年,8个示范省(区、市)共选取24个示范区域实施连片整治,涉及181个县(区、市)、4000多个村庄的800多万人。实施一年多来,各地突出重点问题,着力推进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新建了一大批农村环保设施,污染控制能力得到加强,改善了农村环境质量,受到了农民的欢迎。各地群众普遍反映,这是一项“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好政策。
2011年,吉林、山东、河南等地被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正式列为全国第二批9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至此,中国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的省份达到17个,整治村庄近万个,直接惠及农村人口近1亿人。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