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遏制跨界倾倒危险废物?
据调查,在跨省倾倒的危险废物有一些共性:危险废物主要来自邻省发达地区,危险废物多为化工企业的废弃物,这些危险废物往往具有强毒性;犯罪嫌疑人把危险废物随意倾倒在农村的河坡上,或掩埋在农田里,导致大面积水体和土壤污染,造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那么,究竟是谁在胆大妄为,冒着违反法律的危险,把这些有毒性的危险废物,不按处理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肆意倾倒?笔者认为,跨界倾倒危险废物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一些农民工环境意识差,被经济利益驱动所致。跨界倾倒危险废物的多是当地外出打工农民,缺少法律意识,不懂环保知识。这些人为了贪图蝇头小利,不惜污染环境,实施倾倒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危险废物的处理存在黑色利益链。一些化工企业明知国家对化工废料存放、运输、处理等有严格规定,必须由有国家认可资质证明的单位处理。但是,仍然对这些明文规定置若罔闻,找一些中间人或少数贪图小利的农民工,把价格谈妥,采用不签合同、不办手续,在桶上不做任何明显标识的做法瞒天过海。
三是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存在不少漏洞。目前,我国在危险废物运输、处理等方面虽有明确规定,但这些规定未得到有效执行,在监督管理环节上还存在不少漏洞。如环保部门不能上路检查危险废物运输情况等。
如何遏制跨界倾倒危险废物事件频发的势头,笔者建议:
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环境意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对外输出农民工培训时,要开设专门的环境保护课,请环保部门同志讲解基本的环境保护知识。利用农村地区的学校、图书室等场所宣传环保,提高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的违法活动。建议开展涉危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对危废产生、管理、贮存、转移、处置利用、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及演练等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严肃处理。对无经营资质企业或一些企业唯利是图,无视法律规定,不规范处置危险废物的,要严厉打击,加大贯彻固废法等环境法规。
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各地环保部门要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产生源的专项检查,确定重点危险废物产生源监管企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去向、交接等相关信息,将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纳入环境统计。
堵塞危险废物监管漏洞,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危化企业的监管,对危化生产企业实施网格化监管,实行一企一档,专人监管。督促危化生产企业从生产、管理、应急、贮存、运行、报告等方面进行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编制应急预案,落实有关要求,消除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在审批新建的化工企业时,应特别注意审查企业是否落户在化工园区、园区是否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利用、处置去向等。加大危险废物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公布辖区内危险废物重点产生、运输和经营企业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学习借鉴国外好的做法。德国有企业自主声明制度,即企业要向社会声明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排放源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和强度、环境监测措施、对周边的环境影响等。一旦实际情况与声明不一致,特别是因此发生了环境污染事故或出现异常排污而未及时报告时,企业不但要接受行政和法律的制裁,单是公众的抗议就足以使企业关闭。建议我国也采取要求有关化工企业对社会公开承诺的做法,重点企业应主动向社会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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