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城区水体 首次分类规划
《江门市主城区保护与利用规划方案(2012-2020)》(下称“《方案》”)日前完成,市民可在11月18日前向江门市城乡规划局反馈对于《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南都记者了解到,《方案》对江门主城区的水域分为“严格保护”与“可利用”两类,并分别作出指引及控制措施,这在江门水体规划中属于首次。
据悉,本次规划范围为蓬江、江海及新会会城街道办3个行政区域内的水域,规划区内现状水域面积约为10949 .47公顷,其中包括3883 .24公顷的江、河流,64.34公顷的湖泊,277.13公顷的水库,以及6724.76公顷的生态基塘。
保护水域禁建设
记者了解到《方案》划定的“严格保护”水域,就包括江、河流,水库,湖泊等,此外还包括已确定的规划水域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保区范围内起灌溉、蓄水等功能的水域。按照划分,市民所熟悉的西江、江门河、天沙河、风飞云水库、兰石水库、东湖、玉湖、南新区南湖、滨江新区观澜河观澜湖等,均在“严格保护”之列。在这类水域,将划定保护线,保护线内除了符合各类控规的相关设施外,不得随意建设、侵占水体。除了上述类型外的鱼塘、灌溉水系等,则纳入可利用水域范围。规划部门表示,这类水域原则上在未开发建设时以保留现状为主。
规划4类堤岸
对于水域的沿线,此次《方案》也有详细的规划,将滨水带分成四类,分别提出了规划指引。其中以居住功能为主的地段,滨水带建设以社区公园为主,以营造社区公共活动空间;以历史街区为主的地段,滨水带建设要凸显历史文化主题,形成完整的历史风貌街区;以公共设施功能为主的地段,滨水带建设要结合公共建筑营造标志性公共空间。最后,以作业区为主的地段,滨水带主要起着防洪的作用。另外,对水域沿线的建设,此次也有了新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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