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淡水河石马河流域将实行河长制
自2008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相继将淡水河、石马河(合称“两河”)污染整治作为重点建议督办,5年整治过程中,流域内深莞惠三市淘汰了46.7%重污染企业,治水投入超过200亿元,其中150余亿元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为巩固整治效果并实现中远期目标,笔者昨日从省环保厅获悉,我省将继续实施“两河”流域限批和行业限批,在2015年底前关闭流域内所有重污染企业。此外还将尽快出台实施更严格的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尽快建立淡水河、石马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两河”是东江最大污染源
淡水河、石马河是东江的最大污染来源,污染负荷超过东江流域的70%,其污染整治直接关系东江水质保护和4000万人的供水安全。
从2008年和2010年开始,我省对淡水河、石马河流域分别实施流域限批,坚决否决重污染行业和超总量的建设项目;两河流域全部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
省环保厅最新透露,自实施限批以来,深圳市淡水河流域年均引进项目数同比减少85%以上,石马河流域同比减少50%左右;惠州市在“两河”流域的项目否决率高于其他地区12个百分点;东莞市在流域7个镇未审批涉水的重污染项目,拒批的项目涉及金额近27亿元。
2008年开始,流域内各市每年淘汰或转型升级10%的重污染企业,2011年起又增加至每年淘汰20%。今年惠州市自加压力,将淘汰任务增加至30%。根据最新统计,2008年以来,深莞惠三市共淘汰重污染企业351家,占总数的46.7%。
每年淘汰20%重污染企业
今年是淡水河“5年基本好转”和石马河“近期有所突破”的阶段整治目标实现年。省环保厅表示,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均可在今年如期实现阶段整治目标,其中淡水河已提前达到5年整治目标,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比2008年下降50%以上。
不过,淡水河、石马河流域“微容量、重负荷”的局面短期内未得到根本解决,历经长时间污染,淡水河、石马河生态系统破坏严重,要恢复河流的生态还需要较长时间。
对此,省环保厅表示,接下来将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作为实现“两河”水质远期达标的根本手段,继续实施流域限批和行业限批,从源头控制新增污染源,包括禁止在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新建和扩建电镀、线路板、制革、印染、养殖等重污染项目,暂停审批电氧化、化工以及含酸洗、磷化、表面处理工艺的污染项目。
此外,坚持每年淘汰20%的重污染企业,并建立后督查制度,防止关停的污染企业死灰复燃,在2015年底前关闭流域内所有重污染企业。
2020年水质达到Ⅲ、Ⅳ类
根据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污染整治的工作方案,淡水河、石马河整治的总体目标为“使水质由劣Ⅴ类分阶段逐步改善到满足功能要求的水质”。其中淡水河到2015年底水质基本达到Ⅳ类;到2020年底,水质全面达到Ⅳ类,重金属指标达到Ⅲ类。石马河到2015年,交接断面枯水期氨氮达到V类、其他指标达IV类,丰水期水质全面达Ⅲ类;到2020年底,水质全面达到Ⅲ类。
为建立保护淡水河、石马河流域的长效机制,省环保厅透露,将在淡水河、石马河实施“河长”制,由区镇政府主要领导任“河长”,进一步加强两河污染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此外尽快实施更严格的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尽快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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