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验收
29日上午,包头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验收会议在香格里拉酒店举行,来自国家水利部的专家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包头市建设节水型社会所取得的成就给予高度评价,经评估,包头市顺利通过验收。
包头市是全国极度缺水的城市之一,多年平均地产水资源总量10.14亿立方米(地表水资源量2.1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8.0亿立方米),可开采利用水资源量6.06亿立方米,黄河分配水指标5.5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350立方米,仅为全国及自治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5%左右,特别是城市规划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100立方米。2006年,包头市被正式确定为全国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
2005年以来,包头市先后在黄河流域率先编制完成了《包头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包头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并明确提出了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及分阶段目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同时,还积极开展黄河水权转让工作。经过5年建设,截至目前,与2005年相比,包头市工业用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由123立方米下降到36立方米,下降70.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74立方米下降到21立方米,下降71.6%;工业平均水重复利用率由86.5%提高到88.8%,提高2.3个百分点。农业节水与2005年相比,全市累计新增节水灌溉面积95.57万亩,节水灌溉总面积累计达到162.01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由44.3%提高到69%,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42提高到0.68,黄灌区项目区灌溉定额由原来的550立方米/亩减少到250-350立方米/亩,井灌区项目区灌溉定额由原来的250-300立方米/亩减少到120-150立方米/亩。
此外,5年间,全市累计完成节水型器具改造1万多套。城市人均日综合生活用水指标始终保持在90升左右,农村人均日综合生活用水指标始终保持在60升左右,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6%以上,而直饮水入户覆盖面超于北京,令专家组“没有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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