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再生资源市场情况调查报告
为了更好的深入贯彻国家“十二五”规划,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着力点的精神,积极倡导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节约能源,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同时为了更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0]24号)关于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的文件精神,建立株洲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株洲市循环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近期我们对株洲市再生资源市场进行了调研。
一、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发展现状
(一)产业现状
株洲地处湖南省东部,湘江中游,全市辖五县五区,113个乡镇,总面积11262平方公里,总人口385万。株洲是湖南省第二大城市,也是我国华中南部、华东、华南、西南地区之间最大的铁路枢纽,全国8个重点建设的工业城市之一。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株洲由一个昔日的边陲小镇发展成为在电机动力上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新兴现代化工业城市,创造了共和国多项工业的第一。
株洲是我国建国初期中央重点布局的一座新型工业城市。市内大中型厂矿林立,尤以重工业和制造业居多,省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度全省1526家大中型工业企业名单中,我市共有250家企业。这250家企业中,21家大型工业企业集中在株洲城区和醴陵,主营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金属及非金属矿物制品、农副食品加工、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等行业。229家中型企业经营各行各业,遍及各县(市)区,其中城区51家,醴陵144家。工业用废弃的再生资源十分丰富,加之城市的繁荣发展带来的城市扩容、人口聚集,城区内共有150个居民社区,日常生活用的废旧商品同样相当丰富。建市60多年来,株洲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个体业涉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迅速扩大,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气候。
1、总量。目前全市共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近800家,其中固定资产100万元以上的网点近100家;从业人员在20000人以上;全市大小再生资源回收公司13家;年废品回收价值13亿元以上。
2、分量。目前全市每年回收废钢铁15万吨、废铜1.2万吨、废铝2.1万吨、废纸5万吨、废塑料2万吨、废玻璃0.42万吨;有报废汽车拆解中心1家,每年平均报废汽车约1170台,回收价值约500万元,可利用价值1000万元;在2010年7月—2011年12月国家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新政期间,全市回收旧家电216438台,回收价值230万元(见表1)。市区废旧回收网点遍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分部最为密集的区域在建设北路至建设南路延伸段及新华东路。
表1 2011年全市废旧物资收购主要种类与数量
类 别 |
主要种类 |
回收量(万吨/年) |
废旧钢铁 |
废脚手架、废钢管、废铁板等 |
15 |
废旧有色金属 |
铜 |
1.2 |
铝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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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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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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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0台/年 |
废旧家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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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万台 |
废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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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塑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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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废玻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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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 |
(二)存在问题
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无论是管理体制还是运作模式依然停留在传统的非产业化经营阶段,与当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着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业监管缺失,部门权责不明。
计划经济体制下,供销社、物资作为主管再生资源行业的部门建立了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但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原有的回收体系由于企业改制、人员分流等原因逐步萎缩,物资、供销部门对行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弱化。加上部门权责不明、管理不到位,造成了目前无主、无序管理,放任自流的经营状态。
2、再生资源回收基础网络组织化程度较低,网点布局混乱,严重影响城市形象。
株洲城区500个废旧物资回收网点遍地开花,大多为自发形成,分布极为不均匀、不合理,所收物品露天或搭棚堆放,电线乱布乱拉,脏、乱、差现象和安全隐患十分突出;网点规模小,密度大,回收渠道分散、回收网点缺乏科学环保分类。更让人担心的是,多数回收站点就是“一台秤、一片地”,废旧物资拆解、分拣、加工处理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低,有害废水、废酸、废气任其排放,形成对周边环境的二次污染,严重影响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3、从业人员复杂,无证经营普遍。
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从业人员20000多人,绝大多数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素质参差不齐。全市50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仅320家。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造成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无序恶性竞争。由于行业准入门槛降低,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漠,收购不问物品来源,有些网点甚至成为收赃销赃的场所,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
4、企业经营分散,资源整合困难,造成税收大量流失。
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普遍资金投入不足,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产业集中度低,导致企业发展缓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低。据调查,全市再生资源除废旧金属回收率达60%外,很多回收利润不高的废旧物品、塑料等被乱丢乱弃,成为城乡的另类“牛疫癣”。同时,我市没有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龙头企业,无法进行再生资源的精深加工,全行业经营仍停留于即收即卖的低层次水平,绝大多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经营户只能挂靠市域外企业交售,导致本地税收大量流失。
5、观念停留在传统的认识上。
长久以来,由于受观念、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的制约,再生资源行业所产生的GDP不高,难以引起人们的重视,而没有深刻地认识到再生资源行业可能产生的潜在GDP、绿色GDP以及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滞后所产生的负GDP,还没有真正认识到再生资源产业是一个朝阳产业,是一项建设生态城乡、“两型”社会建设的系统工程和重要的民生工程。
6、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不高。
我市现有从事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的企业中,只有两家从事炼钢、炼铁初加工。企业规模小往往伴随着技术水平低,多数企业仍停留在对再生资源回收、分拣、打包、压块、销售层次上,且以手工劳动为主,基本没有条件和能力引进和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发展缓慢,资源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循环利用。如,对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仍然采用酸浸、火烧、人工拆卸等传统方法,工艺流程落后,污染严重。生活垃圾处理方法单一,以简易填埋为主,垃圾堆肥和焚烧发电等资源化利用手段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电子电器废物的无序收集与简单作坊式拆解处理存在着二次环境污染。
7、扶持政策有待加强。
由于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致使政府、社会对支持再生资源产业的共识还没达成,相关扶持政策也相应的缺失。一是财税激励政策有待加强。健全的财税优惠政策,能有效鼓励再生资源企业加快技术的推陈出新,促进行业的快速发展。如江西省为扶持再生资源企业发展,将增值税从省、市、县留存的47.5%中奖励32%给企业,省、市、县留存15.5%,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全部奖励给企业。二是投融资政策有待完善。再生资源行业作为一个刚起步的行业,由于自身实力薄弱,亟需各方面的资金的投入。良好的金融信贷政策,对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将起到重要的引导和示范。
二、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必要性
我国资源禀赋较差,虽然总量较大,但人均占有量少。国内资源供给不足,重要资源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一些主要矿产资源的开采难度越来越大,开采成本增加,供给形势相当严峻。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能源消费翻一番支撑了GDP翻两番。到2020年,要再实现GDP翻两番,即便是按能源再翻一番考虑,保障能源供给也有很大的困难。如果继续沿袭传统的发展模式,以资源的大量消耗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是难以为继的。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再生资源是一种特殊商品,是资源性产业。指在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中失去或部分失去原有使用价值而以各种形态存在,但能够进行循环利用,通过不同的加工途径使其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物料的总称。再生资源有四大优点:一是它是宝贵的有用资源;二是由于上游产品的更新和淘汰,它又是不断增长的资源;三是开发成本低,见效快。由于是回收可利用的资源,不仅能够获得与开采原生矿相同的资源,而且其资金投入、人力投入、能源消耗以及项目建设工期等,都大大低于原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仅再生有色金属而言,其基建投资和生产成本,只相当同种原生有色金属的50%左右;四是利用再生资源可以减少原生资源的开采,最大限度地保护不可再生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原生资源开采过程中造成污染的废弃物排放。因此它是对节能降耗、环境保护起到有效作用的资源。以近几年废旧有色金属回收利用为例,每生产一吨再生铜、铝、铅的能耗,分别只相当于开采原生资源生产同等数量、同种金属能耗的27%、40%和22%。在对环境的影响上,开发“城市矿产”的污染是使用原生矿石生产的1/10,如铜金矿含铜量只有40%,剩下60%是二氧化硫和垃圾,而废电线电缆中98.5%是铜等有用金属元素。以我省每年150万吨废钢、500万吨废纸回收利用进行测算,可实现新增钢产量126万吨,节约焦炭45万吨、铁矿石255万吨,新增纸及纸板400万吨以上,节约木材1200万立方米,节电12亿度、节水7亿吨以上。
所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主要由回收网络、市场集散交易和综合利用处理三个重要环节组成。再生资源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能够有效地缓解资源瓶颈对繁荣经济发展的束缚,变无用为有用、变废为宝,有效节能环保,对环境美化尤其是建设生态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再生资源具有上述特征和优点,该行业又被视为“社会静脉产业”或“第二矿业”。
1、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是净化城乡环境,创建国家文明卫生城市的重要措施。当前,我市正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工作,全面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建设布局合理、管理严密、物流顺畅、资源高效利用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能够从源头上彻底解决回收乱设摊点、乱堆垃圾、乱走乱窜等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问题。
2、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是促进经济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客观要求。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空间巨大,并能带动物流、包装、建筑、制造等相关产业发展,增加社会就业。按照我市目前情况,通过规范再生资源市场,全市再生资源年购销可达40亿元以上,直接安排就业6500人。
3、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国家“十一五”规划就提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意见,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就是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随着株洲城镇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再生资源蓄积量将以15%以上的速度递增,充分利用这座再生资源“城市矿山”,能够有效缓解株洲经济发展面临的资源压力。
4、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是积极对接国家产业政策、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必然选择。国家十分重视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自2006年以来,商务部相继开展了两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城市的试点工作,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对再生资源行业给予了前所未有的支持。2011年6月21日,商务部再次下发文件,部署开展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推荐工作,今后还要继续扩面。株洲如何发力,抢抓国家政策机遇,进而实现全市再生资源行业跨越发展,这值得深思。
三、建议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是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非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就能做好的事,应从下述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权限。成立株洲市再生资源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协调解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株洲市争取国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组建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管理办公室,由市商务局或市供销社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地税局、国税局、城管局等部门参与,负责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规范与管理;明确政府有关部门职责,共同做好株洲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制订地方管理办法。依照商务部等六部委颁布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株洲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规章。
(三)出台《实施意见》。尽快出台《关于加快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纳入全市城乡建设、土地综合利用总体规划。
(四)以“四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为重点。“四位一体”指的是以“社区和乡镇回收网点、专业化分拣中心、专业区域集散交易市场和再生资源深加工基地”为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在“十二五”期间,以全市供销社现有再生资源网络体系为基础,以再生资源龙头企业为依托,以联合经营为纽带,实施“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地区”战略,在合理布局城市社区回收站网点的基础上,通过建设集散市场,强化再生资源的加工利用。采用现代经营理念,整合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资源,以主要品种联合经营为主,以回收经营为基础,致力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合作开发,逐步形成科、工、贸一体化的产业化、集团化的经营格局,培育、打造回收点、交易集散市场、分拣中心和再生资源深加工基地为主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
(五)以提高再生资源深加工能力为核心。长期以来再生资源产业主要以回收和粗加工为主,再生资源的深加工能力不强,而再生资源的利润主要存在于再生资源深加工的产品上。“十二五”期间要重点打造废旧金属、冶炼渣、粉煤灰、废旧机电产品、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玻璃、废陶瓷和废旧纺织品加工等大宗固体再生物资高效利用和深加工项目,围绕拆解预处理、再制造和加工利用建设再生资源深加工厂,开展再生资源综合高效利用,提高再生资源的附加值。
(六)整合资源培植龙头企业。以市域范围为中心,通过招商引资,整合相关企业;培养1-2家上规模、上档次,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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