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印发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从省发改委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按照规划,我省将设立省级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循环经济的科技研究开发、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示范推广、重大循环经济项目的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信息服务等。承德、唐山、邯郸这3个循环经济示范设区市,以及20个循环经济示范县(市、区),每年将预算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
按照《规划》,我省今年启动实施的“3255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将在2015年之前全面完成。该工程涉及我省重点培育的承德、唐山、邯郸3个示范市,平泉、抚宁等20个示范县,石家庄循环经济化工示范基地、秦皇岛骊华淀粉股份有限公司等50个示范园区和企业。我省每年滚动实施50个循环经济示范项目,以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在今年国家发改委表彰的76家“全国循环经济先进单位”中,我省曹妃甸工业区和唐山三友集团榜上有名。唐山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科技产业园被列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列为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唐山市被列为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
“今后,循环经济项目将会被我省各级政府列为重点投资领域。”省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循环经济项目,将获得优先核准或备案,优先列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优先申报国家、省专项资金支持。在符合省(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业聚集区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循环经济项目将优先列入用地计划或优先安排。
另外,我省也在谋划如何通过完善的价格政策,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比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有望提高,污泥处理处置费用将逐步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对于实现废水“零排放”的企业和园区,我省也在研究对其免征污水排污费、减征污水处理费的政策。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也将实现改革,以提高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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