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黑龙江省环保十大事件
近日,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向社会公布2012年全省环境保护十大事件。
这十大事件具体包括:
一、休养生息现生机,“三花五罗十八子”回归松花江。4月19日,在松花江哈尔滨九站码头,一位渔民捕到了一条18斤4两的大江鲤。如今的松花江水清鱼肥,“三花五罗十八子”逐渐回归,松花江流域的湿地也呈现出勃勃生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东方白鹳、丹顶鹤等逐年增多,再现北大荒的原始风貌,为三江平原国家商品粮基地稳产高产提供了生态保障。同时,松花江主要支流的治理全面开展,“水专项”深入实施,通过“以支促干”等措施,对阿什河、牡丹江等河流的治理,“十二五”期间,让松花江流域水质全面消灭劣V类。
二、省长王宪魁与各市地政府负责同志签订“十二五”减排责任状。7月14日,全省污染减排和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进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省长王宪魁与各市地政府负责同志签订“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责任状,要求必须实现减排“刚性”目标,即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减少8.6%和10.4%,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2.0%和3.1%。今年以来,省政府连续召开高规格会议,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促进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持续推动了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促进了全省低碳发展、绿色崛起。
三、我省成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省。3月29日,财政部、环保部将黑龙江省列为国家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省连续3年,中央和黑龙江省财政将共同投入16亿元,使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此,今年我省确定,将双城、富裕、肇东、安达、望奎、绥化市北林区等6个县(市、区)列入2012年示范县,对聚集的村庄实施同步、集中整治,使同类环境问题能得到有效解决。将重点整治农村畜禽粪便、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问题。目前,已经安排重点整治项目125个,双城兰棱镇畜禽养殖、安达卧里屯污水处理等68个项目开工建设。
四、镜泊湖、兴凯湖治理上升为国家层面。3月9日,财政部下达镜泊湖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此后5年将对镜泊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予以资金支持,取缔镜泊湖流域内的所有工业、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适度控制入湖旅游的人数、增加流域内林区将灌木林的覆盖度等一系列措施,改善镜泊湖水质。5月23日,国家发改委、环保部、水利部等部门在鸡西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将兴凯湖保护纳入国家良好湖泊保护计划,支持将兴凯湖生态保护和治理上升为国家战略。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将兴凯湖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之湖。
五、哈尔滨全面开展、大庆试点PM2.5监测。去年1月1日开始,环保部门在哈尔滨、大庆开展PM2.5试点监测。去年监测结果表明,哈尔滨市PM2.5达到二级标准天数比例为84.8%,达到一级标准天数比例为55.1%;大庆市PM2.5达到二级标准天数比例为88.2%,达到一级标准天数比例为40.3%,两城市空气质量均在全国处于上游水平。根据计划,2015年年底前,全省地级以上城市都将完成PM2.5检测点建设工作,并于2016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标准进行检测。
六、龙江环保世纪行连续开展15年。11月8日,龙江环保世纪行总结表彰暨“龙江环保杯”好新闻颁奖典礼举行,13个市地组委会获得优秀组织奖,17个农村环境保护典型村、农场、林场得到嘉奖,72件环境新闻作品获奖。
七、中俄环保合作进展良好。8月27日,中俄环保部门在中俄界河黑龙江黑河段开展2012年明水期跨界水体水质联合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黑龙江总体水质趋于好转,黑龙江和松花江的珍贵鱼类增加。2006年,中俄两国成立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环境保护合作分委会,同年起,对额尔古纳河、黑龙江、乌苏里江、绥芬河和兴凯湖等跨界水体开展联合监测。多年来,中俄两国在环保领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跨界水体水质始终保持稳定并得到不断改善,同时在污染防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络、跨界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个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成为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八、4个保护区晋升国家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量列全国第一。1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公告,我省绰纳河、多布库尔、友好、小北湖4个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截至去年年底,全省自然保护区总数达212个,其中国家级28个、省级83个,面积达658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3.9%,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量列全国第一。
九、哈尔滨“三沟一河”治理见成效,成为亮丽景观带。6月27日,哈尔滨何家沟东沟正式全线注水。至此,哈尔滨市“三沟一河”5座污水处理厂已全部投入运行,结束了哈尔滨市内河污染松花江水体的40年历史。目前,哈尔滨马家沟、何家沟、信义沟基本消除了黑臭、明沟排放,部分区段实现了清水流淌,阿什河得到有效治理,“三沟一河”沿岸地价明显升值,成为集生态防护、休闲绿地、旅游景区、文化展示、自然生态环境恢复功能于一体的绿色生态景观廊道。
十、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不一,7县(市)未通水被通报。12月27日,省环境保护厅对7个县(市)污水处理厂无法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通水或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通报,分别是尚志市、五常市、漠河县、绥滨县、萝北县、克东县、孙吴县。根据省政府要求,全省64家县(市)级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在2012年底前通水运行,但目前仍有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已建成的仍存在难以满负荷稳定运行,在线自动监控数据不完整等问题。目前,全省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99座,日处理能力达到366.2万吨,比“十五”末期增加305.4万吨,污水处理能力提高了5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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