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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何以再成大污染事故罪魁祸首?

更新时间:2013-01-10 08:08 来源:华商报 作者: 阅读:1921 网友评论0

北宋变法大家王安石说:“水之性善利万物,万物因水而生。”然而,面对一个日渐变“黑”的中国水体环境,我们却很难找到聊以自慰的乐观。山西长治苯胺泄漏事件,泄露的更是国有企业没有把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地方政府没有把监管当成主要责任的“真相”。有钱宁愿交罚款也不愿治理污染的现状,让我们不禁要问,中国水污染治理路在何方?

听到村里大广播上通知,送水车来到村里的消息,65岁的老人李雄阔一碗面没敢吃完,就挑着水桶冲出了家门。

“晚了就没了!”送水车停在村里的文化广场,离老人家也不过100米的样子。他精干地抢在前面,把塑料桶一放,接上满满的一桶。但回来的路上,扁担一晃又洒了不少。

“唉,老了,不中用了。”老人有些不好意思,他回忆说,自从20多年前村里通上了自来水,就再也没有挑过水。可是,最近听说自来水被污染了,吃了会中毒。

李雄阔所在的村子是长治市平顺县的烟驼村,村子在半山腰上,到了山脚就是长治直通河北的324省道,省道的下面是奔流不息的浊漳河。

一条被废水污染的河流

烟驼村处在浊漳河中游,当地山高林密,村民世代以种地为生。1月8日中午12点多,一辆红色的消防车来到山脚下,略微调整了一下姿势,就加足马力向着山坡上奔去。2012年的12月31日,山西天脊集团发生苯胺泄漏事故,污染物随着厂区的雨水口直接流入了浊漳河,下游28个村庄两万余人遭受被污染危险。

可就在1月6日晚长治市的新闻通气会上,市长张保明确表示,下游没有村庄直接饮用浊漳河的水,也没有人和动物因为污染而产生伤亡。但可惜的是,烟驼村是个例外。

李雄阔说,从1月5日起,烟驼村就享受了消防车送水的“特殊待遇”。此前的5天里,烟驼村一直在饮用浊漳河里受污染的水,但却没有接到任何政府警告。

见到村民王玉兰(化名)时,她正和另一位村民站在省道边上等顺风车,可过去了将近一个小时,车还是没有来。村子里没有一家像样的商店,所以买条围巾都得搭车去潞城,一个来回就是一天的工夫。

她说,自己嫁到这个村子15年了,村里人普遍脸蛋发红,不知道是不是喝了脏水的症状?喝了5天被污染的水,王玉兰没有听说哪家人生了病。他们也从来没有动过告状的念头,“我们一个小老百姓,安安稳稳过日子就好了,告状咱告谁去?”

鱼是最大的受害者,从上游河段的辛安村一直到三省交界的王家庄,连日来村民都发现了翻白肚子的死鱼,大的五六斤,小的也有二三斤重,并不富裕的村民们,拿回去洗了洗,照样吃了。还有一些村民打算趁着这两天的太阳,晒成鱼干留着过年吃。

他们对发生污染的天脊集团没有怨恨。阳高村的村民刘亿文说,长治这一带人种庄稼都买天脊公司的化肥,村里传言浊漳河水一直被污染,但是根本不知道污染了对人有什么伤害。

67岁的老人常文才听说河流被污染后,给自己家的牛也开始喝自来水了。他说,10年前,那时候水很清,夏天裤子一脱就下去洗澡,人都去河里担水吃。除了这些,还有一项最赚钱的生意,那就是“王八”很多,不时地爬到岸上来。“王八都是两三斤的,抓到一只就能卖个百八十块钱,你在水边上都能看到王八在河里咧。可现在,你看看,水里连个鬼都没有了!”

“天鹅、水鸭子、鸳鸯……”怀念10年前浊漳河清澈时的时光,是河边村民们共同的美好记忆。

从“减排先进”到严重环境违法

“现在绝对不能进去!”在潞城市郊区的天脊集团门口,保安们说。苯胺泄漏后,看到有记者来,便说现在是“特殊时期”,外人不能进入。

曾几何时,天脊集团是长治乃至整个山西省的“骄傲”,它是我国率先建立的以煤为原料生产高效氮磷复合肥的大型企业。1983年在国家建设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由邓小平同志亲自拍板“重上马”,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万里、李鹏同志亲临天脊集团(原山西化肥厂),亲自视察水源、工地、铁路等,审查总设计,并指出“我国几千亿吨煤的储量和对复合肥的大规模需求,使这一项目对全国现代化建设都有着巨大意义,所以这一仗必须打好!”

居住在潞城市天脊集团工厂附近的一位老人回忆说,为了修建天脊集团,当地很多人都参与了,“差不多有两万人。”他说,当时大伙热火朝天,就希望这个公司能给长治带来财富。

当年,在财政资金紧缺的情况下,由国家投资16.5亿元,成套引进德国、日本、法国、挪威等8个国家11项专利技术和生产设备,天脊集团一举成为“亚洲第一”的高效复合肥生产企业。10年之前,其年销售收入就已经超10亿元、年创利税6000万元。

多年以来,实力雄厚的天脊集团也是山西企业环保的典范,头顶“中国化工节能减排20强”、“山西省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等多项环保桂冠。

在该公司撰写的一份“节能减排先进经验介绍”中提到,“借鉴兄弟单位环境污染事故案例,敲响环境污染防治警钟。以沱江、松花江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例,集团公司以最快速度进行通报,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从中汲取事故教训。”但事实是,天脊集团自己扇了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

在浊漳河污染后的挖掘现场,一位叫何文贵(化名)的师傅告诉记者,虽然天脊集团历史上很“牛气”,但是这些年来企业摊子铺得太大,负债率高,传闻资产负债率已经达到了70%。一些当年先进的设备都老化了,不是厂里领导不想负责,确实是像耗子洞一样,堵住了这头堵不住那头。

2012年2月,山西省环保厅就曾宣布,天脊集团2011年全年连续多个季度超标排放,属严重环境违法、性质恶劣,省厅依据挂牌督办程序进行公开督办,长治市环保局要采取强力措施,进一步推进落实督办整改工作。可即便在挂牌督办的整改期间,2012年的3月、4月,天脊集团又因为超标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使用不规范等违法行为,被山西省环保厅查处。

就在2012年12月25日,天脊集团又下发了通知,要求各部门“冬检”。然而就在节骨眼上,6天后,苯胺泄漏事故发生了。

企业和政府平级,怎么管?

“这件事情,该由我们负责吗?”长治市政府宣传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天脊集团是省属企业,背后来头更大,是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和我们长治市是平级的,我们怎么管得了人家?”

1月7日,长治市政府召开新闻通气会,市长张保因苯胺泄漏事件向公众道歉。这次道歉会上,张保称政府有“三个没想到”,因不确定苯胺泄漏的严重性而导致了“迟报”。这个看似真诚的道歉,却招致了“不诚恳”的非议。

上述工作人员称:“难道不应该是企业(天脊集团)出来道歉吗?市长出来道歉,其实是为一个自己管不了的企业承担了后果。”

他说,很多人对政府有意见,希望能借助公共事件批评政府,而一旦发生了类似长治这样的事故,很多群众都不了解情况,没有依据地批评政府和市长,成了社会焦躁情绪的一种蔓延。

在最近三次新闻通气上,长治市都没有回答发生苯胺泄漏后,到底是天脊集团没及时向政府上报,还是长治市政府没及时上报的问题。

随后,天脊集团迫于压力处理了四名直接事故责任人,但远远不能满足公众的质疑。山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李小鹏8日表示,“要严格事故问责,加紧事故调查,无论涉及到哪一层、涉及到什么人,只要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都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9日,山西省纪委、省监察厅证实,山西省监察厅已介入山西天脊苯胺泄漏事件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论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著名国企改革专家周放生认为,在长治苯胺泄漏事件中,长治市政府应当负有监管失责的责任。在自己的辖区内,不论是国企、民企、外企都属于政府监管范围,不能因为管理有难度而推卸责任。“一个居委会在自己的辖区里都能监管一个企业,这不是一个笑话!”

他说:“政府的第一责任就是监管,长治市长"对污染危害性估计不足"的说法,表明张保市长完全失职!该引咎辞职。”

对苯胺泄漏后果“没有想到”的意外,这是长治市政府和天脊集团共同的傲慢。周放生认为,作为国有企业的天脊集团,它没有承担好自己的社会责任,此次事件应该根据《环保法》有关规定,对它进行从严处罚。事件的根源是企业,但更重要的是政府的“监管责任”。

“客观上,一些地方政府确实难以管理省属的大型国企,另外加强管理也可能一时会影响到本地财政的税收,但是如果不能控制好污染,老百姓就不会因为税收而容忍政府对企业的放纵,因为它给地方带来的不是发展,而是灾难。”周放生说,“天脊作为国企,第一位是社会责任,而不是利润,更不是规模。”

有钱也不治污,几乎是企业的通病

近年来,水污染事故频发,而实力雄厚的国有企业却屡屡充当“肇事方”。例如:2011年8月,云南曲靖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工业废料铬渣5200余吨,造成附近农村77头牲畜死亡。

据国家环保总局2010年的调查显示,自几年前松花江事件以来,我国平均每两三天便发生一起与水有关的污染事故。而据监察部统计,近几年全国每年水污染事故都在1700起以上。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足”,屈原的这种浪漫情怀,如今越来越成为历史的记忆和慨叹。据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称,全国近14万公里河流进行的水质评价,近40%的河水受到了严重污染;全国七大江河水系中劣V类水质占41%。而环保总局发布的另一项重要调查显示,在被统计的我国131条流经城市的河流中,严重污染的有36条,重度污染的有21条,中度污染的有38条。

如此昂贵的环境代价,企业何以置之不理。环境换发展的牺牲背后,企业赚的钱到底到哪去了?

记者对天脊集团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梳理,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11月24日的《山西日报》刊出了一则消息:山西省政府原则上同意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整合重组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这是两大集团第一次捆绑出现在公众视野内。

潞安集团为天脊集团带来了5亿元的注资,它的强势入驻,让天脊集团这家久已没落的国有企业,开始了积极筹备上市的宏大计划。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天脊集团就通过IPO圈到了发行总额15亿元的资金。另据《新闻晚报》财经新闻报道,天脊集团每一年的净利润可能在2亿元左右。

可是,连雨水处理池的管道阀门都管不住,这些钱又用到了哪里?

“有钱也不用在治理污染上,这几乎是所有企业的通病。”一位环保专家表示。有人算过一笔账,高污染企业每吨废水的治理成本一般在1.2-1.8元,偷排每日的净收益往往能达到几十万元,而环保部门罚款仅为10万~100万元。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一份环境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到,中国水污染治理项目进展缓慢,重点流域“十五”时期污染治理任务没有全部完成。但更具有悲情意味的是,现在说污染治理都为时过早,重要的是新的水污染还在继续快速蔓延,水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实质性控制。

马军,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长期致力于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和污染防治。“中国水污染地图”主要制作者,美国《时代周刊》“2006年全球最具影响的100人”。著有《中国水危机》一书。

对话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

不治污损害的不仅是环境还有整个行业的利益

华商报:山西长治的苯胺泄漏事件,政府和企业都说没想到,结果还是老百姓受害。您认为是谁更应该承担责任?马军:政府和企业都有责任。长治政府说是“迟报”,但它是不是也存在“瞒报”?在这个事件中,当地政府缺乏担当,而天脊集团严重违背了它的社会责任,涉嫌违法,上级部门应当进一步追究,保护公众对于环境信息的知情权。

华商报:您有一个观点是,中国有85%的重化工企业都是依水建厂,它已经成为环境之癌,一旦发生事故必然污染河流,那么当如何治理?

马军:企业生产需要用水,所以都喜欢靠着大江大河,降低成本。但是我们要认识到它有环境风险,当地政府在决策、规划的时候要进行很好的评估,污染风险太大的企业,不能建设在这样敏感的区域,已经建成的企业,一定要有配套的除污设施,重要的是管理一定要跟上,要有事故的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要有快速反应机制。

平时企业也应当尽到自己的责任,对相应的污染物知识要进行普及,对于应对措施和公众有所交流,日常管理上也应有充分的信息披露。事实上,我们的“中国水污染地图”上,对天脊集团下属企业的多次环境污染事故都进行了披露,它一年有很多次违法,但都没有得到政府相应的重视。

华商报:中国有个传统是“先排污、后治理”,交了罚款就万事大吉了,这个情况你再披露也无济于事啊?

马军:这就是说企业的违法成本太低,环保部门应当加大处罚力度。另外,打开环境诉讼的公益通道。只有完善的法律才能对企业形成压力,对民间监督有所敬畏。

华商报:比如说在国外对企业罚款了,企业就能不排污吗?还有没有其他制裁措施?马军:国外的罚款跟中国不一样。在我们国家有排污的标准,国外也有,但是在中国的企业你不达标,环保局就一次罚你多少钱,交了罚款就没事了。而在国外,你要是不达标环保局的人天天来找你罚款,直到你改正为止。我们这边企业都是经济的动物,它会算这个账,造成了宁可交罚款也不愿意治理污染。

华商报:但是从近年来的大规模污染来看,很多罪魁祸首都是大型国企,地方政府一来倚仗它缴税,二来也不敢命令它非得怎么做,对国企的制约应该从何而来?马军:这个部分需要更多的关系去理顺,它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我比较支持环保部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的提法,就是政府联手央行,对已知的严重污染企业采取限制信贷,控制它IPO的做法,警示投资者不要投资这样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目前已经开始在做了,但是希望对这部分企业要更公开,最好学习国外,对社会定期公布它们的信息和数量,这就会形成一个多重监督的机制。

华商报:我在长治采访的过程中,有天脊公司的员工反映,企业近年来效益不佳,设备落后,所以没有钱去治理污染,你赞同这种说法吗?

马军:一个企业,如果连基本的环保达标都做不到的话,那么它就失去了存在的合法性。这种现象很常见,不只是天脊集团一家的问题,也不是一个行业的问题,而是所有排污企业都面临的问题。企业花钱治理污染,那么它产品的成本就会高,竞争力就弱;而不治理,它的竞争力肯定就会高,但是这是不正当竞争,损害的不仅是环境,还有整个行业的整体利益。

华商报:对于污染的治理,政府和企业的认识还不够?

马军:对。换一个角度看,加强环保也有助于产业的转型和整体质量的提升。

链接

国企成污染治理“老大难”

在很多人看来,民企往往个人利益至上,而国企不同,应是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至上。不可否认,近些年来,一起又一起重特大污染事件,却被指祸起国企?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一车间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近70人受伤。约100吨苯类物质(苯、硝基苯等)流入松花江,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

2010年7月3日,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山(金)铜矿,连续降雨造成厂区溶液池区底部黏土层掏空,污水池防渗膜多处开裂,9100立方米的污水顺着排洪涵洞流入汀江,导致汀江部分河段污染及大量网箱养鱼死亡。

2012年1月15日,广西河池市宜州市环保部门发现龙江河拉浪水电站内出现死鱼现象。调查发现,龙江河宜州拉浪码头前200米水质重金属镉含量超标。

环境保护部新近公布的《2009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及污水处理厂全年监测超标企业名单》透露,2009年环保部监测的7043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中,有2713家企业超标排污,约占监测总数的四成。国有企业污染大户黑名单的披露让人担忧,国企缘何成了环境治理的“钉子户”?

有人认为原因一方面在于,我国的企业环境污染损失成本低;另一方面,排污成本却居高不下。据了解,目前环保部门依法能做出的最高罚款是100万元,但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资产都是国有的,“罚来罚去最终还是国家的钱”。还有人认为,国企有其先天的“身份优越感”,有些国企与当地政府“平级”或者行政级别更高,导致一些地方政府监管难度加大。有媒体曾发表评论称:“有的大型国企明目张胆地向江河湖泊排污,对它们来说,造成污染事故的后果无非就是罚款。而那些集体或民营小企业则是偷偷摸摸地排污,因为一旦被环保部门发现,不仅经济上受罚,而且面临关停危险。而政府部门对出事的国企大都网开一面,通报批评加罚点款,考虑到职工安置困难和影响地方税收等,政府对肇事国企一般不会令其关门歇业。”所以,导致国企污染治理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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