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实施有反响
《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3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到的有关社会生活噪声的来电量也有明显上升。由于《办法》中对各种类型的社会生活噪声“由谁来管”进行了明确的界定——环保的归环保、公安的归公安,市民热线在转派工单时得以更加准确。
不少市民在回访时也表示,目前《办法》刚开始施行,效果看来不错,相关部门执行也到位。不过,眼下已进入春天,到了夏天,就是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现象的高发期,当下解决好的问题,会不会“死灰复燃”?还希望相关部门的执法能持之以恒,千万不能“三分钟热度”。
咨询类来电数量翻番
统计数据显示,《办法》实施第一周(3月1日至7日),市民热线受理的社会噪声的来电数量为315个,比前一周(2月22日至28日)的179个上升近76%,其中咨询类来电46个,数量较前一周翻番;求助和投诉类265个,比前一周增加73%,这显示出社会噪声问题的确对很多市民的生活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在咨询类来电中,多为询问《办法》中的细则是如何描述的,比如《办法》明确规定,在规定的时间段,在公园、公共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不得开展使用乐器或者音响器材的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少市民来电询问这个时间段具体是几点到几点(每日22时至次日6时)。
商业活动噪声两家管
商业经营活动中有关设施的噪声防治是市民来电咨询的焦点问题。3月2日,市民王女士来电反映,天山路近双流路的一家快捷酒店几台24小时运行的空调外机噪声扰民,影响周边居民休息。接到转派工单后,长宁区环保局工作人员3次到现场处理。3月7日的反馈结果显示,这家酒店有3个楼面3台空调机组运行时产生异响,怀疑是机器老化造成的,环保部门要求酒店于一个月内整改这些发出异响的机组。
需要注意的是,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抽风机、水泵、空压机、空调等设施设备,导致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是,沿街商店的经营者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的,则由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可警告或者罚款。
装修跳舞仍是老问题
关于“社会生活噪声”的来电内容中,涉及到装修、在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健身娱乐这两类的来电所占比例较高。比如3月5日,市民黄先生来电询问,双休日能否进行装修?根据《办法》第12条,每日18时至次日8时以及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全天,不得在已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3月2日,家住古美路的薛女士来电反映,古美路平阳路路口的公园内,每天早晚都有人使用音响设备在这里跳舞,居住在周边的市民不堪其扰。3月4日,闵行公安分局古美路派出所民警反馈称,3月1日起派出所已对辖区居民进行宣传,告知在户外锻炼时不能使用大型音响,民警会加强巡逻、劝阻居民。市民对公安部门的处理表示满意。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