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中国不能是 “污染的中国”
“美丽中国不是污染的中国。”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价格协会常务理事许光建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说,据国土资源部4月20日公布的《2012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全国198个地市级行政区4929个监测点中,近六成地下水水质为“差”,16.8%呈“极差”级。
“新型城镇化不是把人聚在一起,然后产生污染的城镇化。”许光建强调,目前我国还有一定数量的小城镇缺少污水处理设施,居民使用后的污水长期以来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污水处理费作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按照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它的目的在于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一般来说,污水处理费都应高于供水价格,而我国除少数省份工业污水处理费高于工业用水价格外,大部分地区都是要远低于40%的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姬鹏程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说。
截至2011年8月,我国平均终端水价中,自来水价占比最高,达到67.17%,其次是污水处理费,占终端水价比重为29.43%,水资源费占比最低,仅为3.40%。
值得注意的是,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相同,都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由于污水排放具有外部性,因而不仅需要考虑其处理成本,更多的是需要强调其公益性质,考虑环境因素。因此,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应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实行所有污水均经处理达标排放。
“建立了污水收费制度,污水处理厂根据保本微利原则运营,督促和鼓励征收污水处理费,提高征收标准,强化征收手段,加强使用监管,初步形成污水处理费征收、废料使用、减污的良性循环。”许光建建议。同时,污水处理行业应当引入市场机制,打破行业垄断,开放市场,引入竞争,许光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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