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胶州市加大基础投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更新时间:2013-10-23 08:23
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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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山东省胶州市着眼加快实现城乡污水处理全覆盖,积极构建“1+10+N+X”污水处理体系(“1”是城市污水处理模式,共一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即青岛中科成污水处理厂;“10”是区域集中污水处理模式,共10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其中利用原有的污水处理厂3座,新建污水处理厂7座;“N”是区域小集中污水处理模式;“X”是分散型污水处理以及原位污水处理模式,包括农村分散型污水处理设施和原位污水处理设施),统筹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将再生水广泛用于生活杂用、绿化、河道景观和工业等领域。到2016年,对未完善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的工业聚集区实行区域限批。同时,以主要河库为主线,兼顾市镇村主要支流、塘坝、沟渠,逐步构建“水系贯通、并连成网、循环流动、水清岸绿”的生态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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