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保厅回应“雾霾罚单”:钱谁出怎么花
2012年7月,辽宁出台《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对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按日考核,截至今年10月份,给8个城市开出“雾霾罚单”,罚缴总额5420万元。
省环保厅日前通过媒体作出回应:开具罚单依据的污染数据取自今年1至10月份,未来PM2.5指标将适时纳入新的考核标准。
省环保厅厅长朱京海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雾霾罚单”5420万元是从今年1月截至今年10月份,11、12月的还没算在内。因为11月份辽宁开始集中供暖,空气污染相对比较严重,污染物排放量加大,“雾霾罚单”最后的数字可能还要增加,有可能在七八千万元的规模。
用经济手段治环境污染并非首次。朱京海表示,之前在治水上有过类似的办法。辽河治理去年摘掉了重度污染的帽子,得到了认可,很重要的一个措施就是采取了断面补偿办法,实际上也是罚款,就是对每个城市,每个县河流的断面进行监测,如果超标,就要财政扣钱,罚款用于补偿受污染的下游。
3问雾霾罚单
由纳税人埋单是否合理
半个亿“雾霾罚单”到底是由谁来出?有质疑者称,罚地方政府,到最后很有可能由纳税人埋单。朱京海回应,大气也好,水也好,污染物排出去影响公众,用纳税人的钱用于公共的环境治理,这是合法的,创造良好的环境是公共财政应该承担的责任。
“所以,对于水这块,排出污染物,就由上游城市‘补偿’下游。对于大气,我们的原则就是,扣缴的罚款,用于被罚的城市,但要用在大气治理上。”
难道仅用罚款治理雾霾
省环保厅统计,去年10月份蓝天工程启动以来,全省共投入77.6亿元,完成大气治污工程1341个。朱京海表示,在“大气十条”之前,去年6月份,辽宁就启动了蓝天工程,全省一共5800多个项目,一共要2100亿元来做。罚缴资金将用于蓝天工程治理,相比总额,罚来的钱还是小数目,但它可以推动各地把大气污染治理摆上日程,在原有方案基础上再加深加宽加严,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责任。
罚款用来干啥
辽宁省环保厅表示,罚缴资金将全部用于蓝天工程治理环境空气质量。
朱京海称:“我们的原则就是,扣缴的罚款,用于你自己的城市,但要用在大气治理上。”
12月4日,省环保厅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蓝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市财政部门要会同环保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项目单位要按照项目分账核算,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同时,对违反规定,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省财政和环境保护部门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资金安排或追缴已拨付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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