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等三市将执行新空气质量标准
1月20日,记者从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继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兰州市空气质量保持稳定,金昌、白银、酒泉市空气质量争取达到二级标准,其它城市优良天数有所增加。并尽快建立全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处理平台,防止数据违规修约和剔除,省环保厅也将配合实施兰州石化公司整体搬迁工程。
去年14市州空气达标率为71.4%
据省环保厅厅长王建中介绍,2013年全年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3亿元,对369个重点减排项目给予了资金补助。经环保部初步核查,2013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比上年下降2.62%,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同时,2013年,全省14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1.4%;安排2150万元环保专项资金用于34个水源保护工程,14个地级城市和79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
兰州等三市将按新标准发布空气质量
今年,我省环境质量和工作目标为: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环保部和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全省空气环境质量继续改善,兰州市空气质量保持稳定;金昌、白银、酒泉市空气质量争取达到二级标准;其它城市优良天数有所增加。兰州、嘉峪关、金昌市按新标准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国控出境断面水质达标,超过功能区划类别的河段水质有所改善,水库水质保持稳定,市、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
今年,甘肃省将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和新的自动监测技术规范,修订《甘肃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管理办法》。制定省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审核办法,尽快建立全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处理平台,防止数据违规修约和剔除。
环评方面,今年将建立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严格准入管理,对未按规定开展规划环评或环保基础设施不落实的工业园区,不予受理项目环评文件。
配合实施兰州石化公司整体搬迁工程
近两年来,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共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3.36亿元,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53亿元。2013年,兰州市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依据老标准优良天数共299天,占总天数的81.9%;按新标准,优良天数199天,占总天数的55%,退出了全国十大重污染城市之列。
今年,省环保厅将继续巩固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支持中央在甘和省属企业出城入园、向兰州新区搬迁扩能和提升改造,重点配合实施兰州石化公司整体搬迁工程,优化产业和环境功能布局。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争取国家资金政策支持力度。
今年,我省将继续强化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工程减排项目环境监管力度;建立环境污染纠纷预防处置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会商或通报相邻区域环境监察信息,建立我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库”。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的衔接,积极探索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和细化环境损害赔偿标准。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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