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整治年动员大会召开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环境保护整治年动员大会上了解到,我市今年环保工作将以开展“环境保护整治年”为抓手,全面提升城市宜居水平,提高群众幸福指数,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污染问题。
市委副书记、市长秦义,市委常委、副市长谢志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红霞,副市长刘晶出席会议。
自治区环保厅厅长安国通应邀出席会议。
2013年,我市环保工作取得新成绩,全面完成四项污染物减排年度任务,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在全区考核位居前列。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31个省会城市中,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中上游。水环境治理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得到认真落实。
2014年,我市将实施“蓝天”工程,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通过实施“气化呼和浩特”工程,再完成110座燃煤锅炉拆并整合和燃气化改造。通过实施47个、1120万平方米的“城中村、城边村”拆迁改造,减少城市小烟囱污染。加大脱硫脱硝工程减少力度,全面完成金山热电厂1、2号机组、金桥热电厂2号机组、大唐托电2、3号机组脱硫脱硝工程;完成城发北热源厂9台100蒸吨锅炉、富泰光明热源厂3台100吨锅炉以及圣达供热企业锅炉脱硫工程。实施“碧水”工程,下大力气全面开展污水治理。此外,还将加强环境监管,继续下大力气治理生物制药等高污染企业。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快生态市创建工作,着力解决农业污染问题。
秦义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把环保工作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好。要标本兼治,把影响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历史欠账还清,要多还旧账,不欠新账。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认真研究制定行业污染治理方案,加大对重点地区的环境整治力度。对因环保任务落实不力、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而造成环境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环保部门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标排放、偷排偷放以及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规定的违法行为。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把呼和浩特建成名副其实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成名副其实的幸福感指数比较高的省会城市。
会上,秦义代表市政府与各旗县区、委办局及开发区签订了2014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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