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水污染治理的“怪圈”
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水陆空一体,像对待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这话让人特别激动,因为我们陷入污染治理的“怪圈”已经很久。
水污染已经成为一大公害,尽管环保部门在加大治理力度,然而“环境在治理中污染”,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环保部门关停罚款,排污企业为什么还继续生产、偷排偷放?因为一旦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污水治理,要付出巨大的经济成本,所以,一方面是环保部门“猫捉老鼠”似的限制排污,另一方面,“老鼠”也在极力避免被猫“吃掉”,从而制造假象与环保部门周旋。
对于排污企业的如此作为,环保部门只能给予相应的处罚,而对于排污企业的关停,决定权还在地方政府。然而,排污企业却往往受到地方政府的保护,因为企业一旦被关停,政府也就失去了税收来源,职工的安置也是问题。所以环境就一直在治理中污染下去。
如何走出这种环境治理的“怪圈”?一些税务部门的做法值得仿效:他们不仅仅向客户收税,而且积极扶植客户经营,为他们寻找致富门路,最终实现“双赢”。同理,对于环境治理而言,环保部门也应该转变职能,变管理型为服务型,积极为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环保方案,在环保的前提下提高企业效益,使企业效益和环境保护实现“双赢”。当然,有关部门应对企业管理者加强教育培训,使其具备现代管理理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将减排工作放到与企业效益同等重要的位置;地方政府也应该理顺机制,协调引导,切实负责地做好工作,否则减排工作的反弹,也会严重损害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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