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严查水环境污染犯罪 建立“河道警长制”
3月14日上午,记者从温州市公安局获悉,自2013年以来温州警方严厉打击各类水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共破获水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5起,刑拘105人,逮捕29人,行政拘留65人,整体打击成效居全省第一。
此外,今后温州市公安局还将在全市公安机关建立与“河长制”相配套的“河道警长制”,建立健全“联席协作、联动排查、联手打击、联训强质、联考奖惩”等工作机制,强化对河道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与监管。
藤桥一村长因污染水环境被刑拘
2014年2月25日,有群众举报称,藤桥镇下岸村的一些非法制革加工户,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放在路面上。此外,还有的加工户铺设地下暗管将废水直排戍浦江,造成被污染的河水发绿发臭。
鹿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温州市鹿城区环境监察大队接到举报后,立即展开行动。通过对鹿城区上戍乡下岸村渔藤路的一皮革加工点进行废水抽样监测发现,废水中含有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重金属,且该污水被直接排入戍浦江中。
令人惊讶的是,该皮革加工点的负责人康某竟然是该村的村长,也是区人大代表。在调查取证中,康某多方抵赖,还曾试图找人“顶包”。但是在现场录像和监测报告等一系列证据面前,康某承认了违法事实。
最终,鹿城区公安机关对该加工点的负责人康某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报经区人代常委会批准,予以刑事拘留。
据介绍,自今年2月以来,鹿城公安和环保部门针对滕桥戍浦江污染问题,共立案3起,刑拘6人,取缔非法黑窝点6处,
温州建立与河长制配套的“河道警长制”
温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张露阳介绍说,接下来一段时间,温州警方将以电镀、制革、印染、炼油、褪色等重污染行业和国家明确淘汰类污染项目为重点整治行业,以瓯江流域及周边,市委领导挂牌整治的24条河段,全市“五水共治”确定的治污重点区域以及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地区为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整治超标排放、暴力抗法等9类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近日印发的《温州市公安局关于建立“河道警长制”的通知》明确,市公安局将在全市公安机关建立与河长制相配套的“河道警长制”,为我市水环境治理保驾护航。“‘河道警长制'主要职责是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功能,同时开展治安巡查,做好涉水纠纷、隐患排查工作,积极参与涉水矛盾纠纷化解。”张露阳说,“河道警长制”的职能还包括依法打击在涉水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
张露阳提醒,“今后市民一旦发现向河道排放油类、剧毒废液等废水;倾倒工业废渣等行为,可以通过拨打110的方式进行举报。接到举报后,指挥中心将会第一时间将举报内容直接转交给相关河道的警长。”
温州警方重点整治9类违法犯罪行为
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2、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3、超标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
4、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5、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
6、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
7、因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被媒体曝光的或群众广泛关注的;
8、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在“五水共治”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的;
9、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者使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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