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气污染防治时间表:2017年颗粒物浓度降5%
省环保厅最近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起草了《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已提请昨日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该方案给出了大气污染防治时间表,到2017年,我省空气质量将有所改善,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将比2012年下降5%以上。
去年贵阳市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8天,优良率76.2%,在全国执行新标准的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排名第10位(省会城市中排名第4位)。遵义、六盘水、安顺、凯里、都匀、兴义、毕节、赤水、仁怀、福泉10个城市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老标准),清镇市因二氧化硫超标、铜仁市因可吸入颗粒物超标为国家三级标准。但去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平均水平0.078毫克/立方米,比2012年上升0.010毫克/立方米,因此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据了解,为了降低大气污染,省环保厅已采取一系列措施。今年起,省环保厅每月10日将在省环保厅官方网站及官方微博公开发布全省13个设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排名。贵阳市和遵义市两个国家重点城市按新标准评价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6项指标,其余11个设市城市质量排名的评价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3项指标。
对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设施改造、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m3(重点地区低于20mg/m3)的燃煤电厂除尘设施进行环保验收,已为17家电厂出具验收意见,并已获得国家除尘电价补贴。
2013年完成国家减排责任书确定的11个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治理工程、5个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治理工程。截止目前,全省燃煤电厂44台30万千瓦以上机组有22台完成脱硝设施建设;全省所有水泥企业完成脱硝设施建设。下达了2014年列入减排目标责任书考核的八大类重点减排工程任务,涉及大气污染防治任务4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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