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 工作不力将被问责追究
市政府近日印发《海口市2014年主城区及饮用水源地水环境面源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要求,依法拆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以及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工作方案》要求成立以市长倪强为指挥长的海口市水环境面源污染整治工作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下设调查核实组、整治实施组、宣传报道组、执法保障组、督导考核组等5个工作组。整治范围和内容包括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违法建筑;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地表水体周边不符合规划的违法建筑;地表水体周边的养殖、餐饮、洗车服务等污染源。
我市将对地表水周边的污染源所依附建筑体合法的,将其纳入规范管理,采取完善城市排水管网、限期治理等措施进行整治。对治理无望的,责令限期关闭。
《工作方案》要求,今年第一季度 (2月15日—3月31日)拆除地表水体周边26家养殖企业和永庄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17宗违法建设项目;整治71家餐饮企业和80家洗车服务企业;清理地表水体水面漂浮垃圾;第二季度(4月1日—6月30日)拆除地表水体周边的6家养殖企业;整治7家餐饮企业和100家洗车服务企业;第三季度(7月1日—9月30日)整治47家洗车服务企业;督促整改项目落实,全面完成我市主城区2014年水环境面源污染整治工作任务;第四季度(10月1日—12月31日)开展“回头看”检查工作,全面巩固整治效果,查遗补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将对组织严密、工作得力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不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和处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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