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出来的环保治理“硬伤”
淮安柴米河为区域主要排涝河道,河道两边居住着大量居民。据村民反映,柴米河最近几年河水越来越脏,发绿的河水常年散发着阵阵怪味。4月25日,省市政风热线联动直播走进淮安。住在河面的陈女士带着一瓶河水走进了直播现场,并当场向环保局局长下跪,请求尽快治理柴米河污染问题。(4月26日中国江苏网)
生活在污水河周边的村民,如果不是已经被污水河严重威胁到生产生存,恐怕还不至于以损害尊严人格的下跪为代价去“跪求”环保局长“治污”。现代公民民主公平意识早已觉醒,“官老爷”角色早已丢进故纸堆,公民以下跪方式求官员治污,其中蕴含的“无奈”因素和“忍无可忍”心态让人五味杂陈。所以,公民“跪求”治污背后,必然直接暴露和触及到多年来一些地方在治污防污上的严重“硬伤”。
当地的柴米河污染问题不会是一两天形成的,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对污染熟视无睹,说明政府尤其是环保部门在治污上,缺乏自觉性。等到“民公下跪”才引起重视,本身就说明“不重视”、在过去长期“不作为”。正像国家环保总局一位官员形象评价的那样,一些地方长期以来在治理污染上就是“三不查”,“老百姓不上访不查、媒体不揭露不查、高层领导不批示不查”。即使“查”了以后,也多看到不根本上转变和效果。推一推动一动,上级不要求、民众不呼吁就不动,何尝不是在环境污染治理上各地普遍存在的“硬伤”?
其二,各地在治理污染上还普遍存在制度性自觉发挥不好的“硬伤”。“下跪式”逼出来的“治污”,即使取得一定效果,也注定难以持久。概因为,“跪求”治污,不是制度和法律自主发挥作用出来的,这反映出来的是在治污上“有法不依、违法不纠”的事实。据不完全统计,仅国家人大层面的法律就有30多部,行政法规有90多部,这还不包括各地数目众多的地方性法规。而一则数据显示,自2004年至今的10年中,发生了47起影响较大的水污染事件,给污染地民众和国家财产造成了无可估量的损失,然而,涉及刑事犯罪及被判刑的仅有6起,最高刑期仅为5年。(4月17日法制晚报)“环境污染入刑”早有明确规定,多年来“污染入刑”基本成为摆设,就是最典型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治污现实。
其三,另一“硬伤”是治污上一些地方普遍缺乏科学手段和方式。公众一直无法理解为什么“治而不好”,或者说多数公众总无法理解为什么政府每年耗费巨资投入到大气、水体或土壤污染防治中,却效果不佳。在笔者看来并非完全是“地方保护”和“私利”原因,本质上与缺乏一整套科学治理防治模式有关。绝大多数地方,在治理污染上没有真正做到保护企业利益和民众利益并重,没有做到在保护企业生存发展的前提之下综合进行治理。既保护企业生产和利润,又达成“防污治污”目标,现实中完全可以并行不悖,几年前新华网报道,一家味精生产企业山东菱花集团把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当作原料,提取高价值的蛋白粉、玉米浆、菌体蛋白、硫酸氨等加工成各种副产品,每年从“臭气熏天”的污水中捞出1.28亿元产值。
企业无视法律“偷排”,或者说无视环保法律排放“不达标”的污水污气,是因为各地环保部门没有引导和规范生产企业、排污者形成一种“既不污染,又能生产”的科学生产模式。在GDP和地方经济指标主导之下,多数地方实际上也只能无奈地宽容企业实行“(带有污染)的生产”、“(带毒排毒)的生产”,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再加上前面所列的“两大硬伤”,“三"伤"发作”,一些地方河水越来越臭、甚至“越治越臭”当然不会出人意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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