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计划》出台
4月28日,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为加快实施汞削减、铅削减和高毒农药替代清洁生产重点工程,从源头减少汞、铅和高毒农药等高风险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影响,组织编制了《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计划》,要求全国各地及中央企业遵照执行。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对实施效果显著的项目予以奖励。
据悉,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汞、铅和农药生产和消费国,加强对涉汞、铅行业和农药行业的污染防治迫在眉睫。工业领域汞污染主要集中在汞使用量较大的电石法聚氯乙烯、荧光灯、干电池、体温计等领域,占汞总使用量的95%以上。铅污染主要集中在铅冶炼、再生铅行业,以及铅使用量达80%的铅酸蓄电池行业。农药行业主要问题是高毒农药品种仍有杀扑磷等12个品种,产量占农药总产量的2.5%左右;此外,还有约30万吨的有害有机溶剂在农药制剂中应用。
通知要求有关企业抓紧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制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并提出实施效果评估申请。
通知还明确,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对实施效果显著的项目予以奖励。工信部会同财政部,通过抽查、公示等方式,对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奖励资金申请进行核实,按照《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2013~2015年底前完成并通过核实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15%的资金奖励;对2016~2017年底前完成并通过核实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10%的资金奖励。
业界怎么说
高毒农药替代须四方齐努力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会长孙叔宝:实施高毒农药替代清洁工程逐步替代高毒农药是必然也是必要的。实现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过渡需要国家、协会、企业以及使用者的共同努力。
高毒农药占整个农药的比例很低,目前仍保留在产的高毒农药对一些特异性难防治的对象依旧效果显著,其杀虫的特异性仍必不可少,相应替代产品在成本以及防治效果上目前尚未无法达到其效果。虽然目前国内生产高毒农药的企业均为规模较大的公司,社会责任感较强,但替代高毒农药产品的研发和推广依旧存在一定的难度。此次出台的以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对实施效果显著的项目予以奖励未尝不是一个好的办法。
《计划》提出尽量减少有害有机溶剂的使用量,需要国家奖惩结合的政策配套实施。多年来乳油的使用在环境中带来了大量的挥发性有毒溶剂。但这并非乳油制剂产品本身的过错,而是对乳油中使用的溶剂不加限制和选择。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制定了乳油中有害溶剂限量标准、目前也在参与制定《农药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要真正使拟定的法规标准落到实处,除了强化权力部门的监督检查外,引导企业主动地采用环境生态友好的溶剂替代毒性较高的苯、甲苯等有机溶剂,相应的国家层面的奖励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这种有奖有罚的措施,才能充分体现国家在市场配置资源中的政策导向,才能真正的使替代产品在市场中占有一定优势,才能保证政策实施落地。
PVC汞减排技术应加速推广
新疆天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周军:如果低汞触媒、高效汞回收、含汞废水深度处理等先进技术在行业内得到大面积推广,《计划》中针对氯碱行业汞减排的目标是能够达到的。天业集团在2012年就已经实现100%使用自主研发的低固汞触媒,实际运行达到了预期效果。其他高效汞回收技术、盐酸深度解析、含汞废水深度处理技术也已全面使用,为该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成功的范例。
为尽快在全行业实现这一目标,我希望,一方面电石法PVC企业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加快在本单位内推广应用各类先进的汞污染防治技术;另一方面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奖优罚劣,积极督促企业完成国家汞污染防治目标中既定的各项任务,为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的发展赢得较好的发展空间。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凤君:从大体上看,汞减排的目标是能够达到的。具体可从三方面分析:首先从国内汞的使用量情况看,2013年国内电石法PVC汞的总使用量为1030吨,如果2015年电石法PVC行业能全部使用低汞触媒,在产能不变的情况下,将会在此基础上减少300吨的用汞量。其次,目前国内大型电石法PVC企业的含汞废水及废酸处理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如果能全部实现含汞废酸的回收利用及含汞废水的达标排放,再加上气相汞回收技术的推广应用,全行业汞的损失量可以降低80%以上。再次,在目前无汞触媒研发、进展的基础上,国家应该鼓励国内大型企业进行联合攻关。国内企业如果能够积极投入到无汞触媒的研发试验中,并力争尽快实现工业化,按联合国汞公约要求,到2030年是可以达到无汞化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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