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大王镇:环保执法权为何又收回县里
4月18日上午,记者在广饶县编办看到一份刚刚下发的红头文件,其中一项内容为大王镇各类重大环保问题和事件以及对违法企业的处罚与落实,改由县环保局负责。两年前,大王镇实施“强镇扩权”,环境行政执法、处罚等权限由县下放到镇。而如今,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下放的权力为何要“收”回去?
2010年4月,大王镇被确定为全国25家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是我省唯一的国家级试点镇。2012年3月,县里将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108项县级管理权限下放到大王镇,其中涉及环境保护的12项。
强镇扩权,释放出的“制度红利”转化为发展的内在活力。扩权两年间,大王镇生产总值由2011年的185亿元增加到去年的219亿元,镇级财政收入由2011年的4.35亿元增加到7亿元,城镇化水平由61.8%提高到64.2%。同时,镇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去年镇上核发许可证件785件,行政审批许可手续办理时间平均比过去减少5天,方便了镇内企业和居民。
下放权限,大王镇感受到了“有权的幸福”。然而,“幸福的烦恼”也随之而来。尽管县里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大王镇的人员编制等进行了“顶格”配置,但在一些行政管理和执法领域,仍然暴露出承接能力较弱的问题,显现出“小马拉大车”、力不从心的现象。在这方面,环保执法表现的较为突出。扩权后,设立了广饶县安监局大王分局和广饶县环保局大王分局,两个分局合署办公,分局局长由一人担任,算上分局局长,一共有三个正式在编人员。局长宋效光向记者“诉苦”:“放权是好事,但还要看有无承接能力,能否真正行使好权力。摊子大、人手少,缺少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是困扰工作开展的最大难题。”他坦言,两年来,主要做了些环保巡查监管、新建项目初审、治污项目的提议及建设等日常工作。虽然手中有环保执法权,但直接独立执法只有一起,即便是这一起执法案件,处罚也由于种种原因没落到实处。
广饶县的环保重点在大王镇。这里形成了造纸、橡胶轮胎、高端汽配和精细化工四大产业集群,仅规模以上企业就有106家,而且镇上的建设项目不断向县城方向延伸。县环保局长李文江说,大王镇的环境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到全县环保工作大局。当年把环保执法权完全下放,现在看来考虑得欠周全。除执法力量薄弱、设备不齐全外,让镇上自己抓环保,有时难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情况下,“收权”也很必然。
从4月开始,大王环保分局只负责日常调查、取证以及各项行政处罚的配合等工作。李文江告诉记者,“收权”后,他已主持约谈了大王镇两家重点企业负责人,其中一家企业就是通过县环保局先进的在线检测设备发现其排污不达标的。目前,这两家企业的整改效果都很好。
记者了解到,下放到大王镇的108项县级管理权限,绝大多数承接的比较好,承接较差的有5个方面,尤其是环境保护和建设工程监管方面的职权,尚不能完全独立行使。县委书记田和友认为,简政放权是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但并不是放的越多越好,也不能一放了之。转变政府职能要处理好收与放的关系,放权是“瘦身”,收公是“健身”,收放有度才能全面正确地履行好政府职能。目前,广饶县正在加紧编制本级审批事项目录,并对已下放的权限重新梳理,依法、合理调整权限事项,尤其是对发展改革、商贸财税类的下放事项要进行重新调整。
“该下放的继续下放,下放后该强化的强化、该收回的收回,既要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又要防止因放权运行不顺畅而影响行政管理服务效能,增加行政管理服务成本。”田和友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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