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抽查85家工业污染源企业 七成存在环境违法
近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对关中地区85家大气工业污染源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62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占检查总数的73%。
抽查85家企业62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
3月19日至4月3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对关中地区6市2区的85家大气工业污染源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落实产业政策及淘汰落后产能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62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占检查总数的73%。
这存在问题的62家大气工业污染企业中,西安27家、宝鸡9家、咸阳5家、铜川2家、渭南7家、杨凌2家、西咸新区1家、韩城9家。
部分企业未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十五小”企业关闭取缔不到位
在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有29家企业未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违法生产,占检查总数的34%。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有泰山石膏(陕西)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长期试生产不验收或无试生产批复擅自投运等问题有西安雨中情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人员发现仍有“十五小”企业关闭取缔不到位。譬如蓝田县焦贷镇柳家湾地条钢厂就属“十五小”企业,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长期违法生产,大量铁粉等生产原料随意堆放于厂房外,现场存放有部分夜间突击生产的地条钢。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超标排放
在对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在线监控设施已安装并完成验收(比对)的企业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这12家企业均存在大气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
其中,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65m2烧结机外排口在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3月24日期间,共有95天颗粒物排放浓度日均值均超过80mg/m3的标准限值,400m2烧结机外排口在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3月24日期间,共有85天颗粒物排放浓度日均值均超过80mg/m3的标准限值。
韩城市合力煤焦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24日期间,共有81天颗粒物排放浓度日均值均超过50mg/m3的标准限值,期间的83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日均值均超过100mg/m3的标准限值。
此外,检查还部分企业还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老化及在线监控设施长期不比对验收、有效性审核过期等问题。
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严重基层环保部门不知属其监管
在此次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西安市临潼、灞桥交界地域存在12家大气污染企业,包括1家岩棉瓦加工企业,3家保温材料加工企业,4家铸造企业,2家废旧收购站,1家木材加工业,1家木材储运仓库。其中灞桥区4家,临潼区8家,分别隶属灞桥区熊家湾村、吕家堡村、临潼区尧村。
现场检查时,陕西中金炉料有限公司紧闭大门,拒绝执法人员入厂检查,执法人员大门外观察发现,该厂内场地、烟筒均有冒黑烟现象。据了解该公司地处临潼与灞桥两区交界地带,但直至省厅执法人员检查时,临潼区环保部门不知该公司属其监管。
而其余11家企业现场检查时均存在无环评手续,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问题。其中西安市临潼区友诚回收有限公司厂区内东北侧还隐藏一家炼铝小作坊正在进行废品铝冶炼,未采取任何污染治理措施。
针对企业存在的违法问题,下一步陕西省环保厅将依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条款,从严、从重、从快对环境违法62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其中,省级处理2家,交由地市处理问题60家,并对28家环境违法问题突出企业进行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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