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排名怎样更靠谱?
近两年,雾霾已成为我国首要的环境问题之一。为保障公民的环境知情权,也为了更有效地治理雾霾,环境保护部要求省会城市于2013年、环保重点城市于2014年开始实时发布空气质量数据,并进行排名。
随着公众环境意识的增强,对空气质量数据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加之环境问题与地方政绩和形象挂钩,这些都给提供环境监测数据的地方环境监测部门带来巨大压力。通过近两年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的情况来看,空气质量数据的发布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想象与现实反差大。空气是流动的,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因素复杂多变,特别是输入性污染,给自身产生污染较少的地区输入了污染物。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及一些风景旅游区,当地人认为只要生态良好、污染源少,其空气质量就一定是优良的,可真实的监测数据出来后,才发现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
做数据文章的空间大。有些地方的领导干部依然存在唯GDP论英雄的观念,既要经济快速发展,又要空气质量排名靠前,面子观念作祟。于是通过仪器厂家在空气自动监测仪器上做手脚,或者在空气自动监测站选点工作上做文章,还有的利用手工监测代替自动监测,打监测数据的主意。
监测系统偏差影响大。国家第一批公布的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产品有6个,随后又公布不少符合国家标准的仪器产品。每种产品的使用功能、监测方法各异,系统误差在所难免。全国各城市安装的监测仪器各不相同,有精密性好的,也有精密性稍差的,所以监测结果不一,导致排名尺度欠均衡。
环境监测机构压力大。主要存在三个“说不清”:一是环境问题说不清。PM2.5、O3、CO等污染物的监测,在中西部地区是新扩展的环境监测业务。人员技术水平低,仪器设备配置差,数据偏高、超标的问题监测人员不能完全解释清楚。二是仪器设备说不清。中西部地区地市级环境监测力量薄弱,基本上是近年内才开始接触空气自动监测仪器,操控仪器的能力不强,仪器显示数据是否精确还无法掌控。三是承担压力说不清,空气质量数据处理工作繁琐而艰巨,但基层环保部门和地方环境监测部门的业务人员十分紧缺,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更是少之又少,出现技术问题却找不到专家解决,导致数据出现问题。
公布空气质量数据的目的是为了给大气污染治理提供科学的依据,而实施城市空气质量排名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治理大气污染,然而,上述空气质量监测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不仅为某些地方政府在数据上弄虚作假提供了可能性,也削弱了一些地方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积极性。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凡有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这一规定无疑给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戴上了一道“紧箍咒”。
因此,地方政府必须确保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同时,应健全相关机制,促进空气质量排名真实有效。
首先,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修订完善《环境监测管理条例》,使其与上位法的衔接更加紧密。目前,各机构发布空气质量状况信息的规范性不强,有的依靠AQI指数排序,有的依靠空气污染综合指数排名,有的依靠PM2.5一项指标的AQI来排名,建议尽快出台有关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技术的规范,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有法可依。
第二,找准污染来源解析。全国各城市产业布局、产业结构不一,空气污染的源解析也各不相同。为了有针对性地治理各地空气污染,加强城市之间的联防联控,国家应集中技术力量,帮助各地进行源解析,尤其是西部地区的城市。
第三,健全排名考核办法。一是增强执行力。制度、规范、标准关键靠人去落实和执行,没有强有力的执行能力,就落不到实处。因此,一旦发现数据弄虚作假的现象必须严惩不贷,让地方党政“一把手”时刻绷紧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的弦。二是提高质控手段。制定统一、便于操作的质控措施,使各种型号的仪器设备监测出来的数据具有可比性。三是实行科学排名。弱化横向排名,强化纵向排名,提高地方政府治理污染的积极性,也更能体现其执政期间改善环境质量的政绩。实行最严厉的问责制,对于地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较上年没有改善、反而恶化的,直接责令当地党政“一把手”引咎辞职。
第四,树立正确舆论导向。一些地方政府网站和网络媒体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是对各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的简单报道,容易使广大社会公众产生误读误解。对此,国家应加强舆论引导,科学阐明现有城市空气质量排名的局限性,同时不断完善空气质量发布体系,明确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内容,发布统一的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信息。
第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建立人才队伍机制。空气自动监测是新兴的环境监测业务,稳定务实、技术过硬的环境监测队伍是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的基本保障,各城市必须加强人才队伍培养。二是建立激励保护机制。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严厉的环境监测数据违法问责,对不忠于职守、在监测数据上弄虚作假的人员给予处罚是理所当然。有罚必有奖,也要建立有效的环境监测干部保护机制,让有能力、坚持原则的环境监测人员得到鼓励,继续坚守自己的岗位职责。三是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各城市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合理布局监测站点,使用合适的仪器设备产品。在仪器设备维护运转、监测数据分析、异常问题处理等方面,各城市都有很好的经验和教训,应该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学习,促进各城市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水平提高,从而确保监测仪器正常准确的运转和监测数据的准确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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