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优先保证低碳项目用地
更新时间:2014-06-03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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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从今年起实施低碳创新行动计划,其中包括优先保证低碳项目的建设用地,对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途径新增的建设用地指标,要向低碳项目倾斜。
我省作为国家煤炭能源基地和典型的高碳经济省份,长期以来煤炭的大规模开发和粗放式利用,给本省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带来了较大压力。按照该计划,我省将对符合要求的低碳研发项目和产业项目所需用地,依据相关政策优先支持。
同时,创新低碳人才引进机制,将急需的“高、精、尖”人才纳入高端人才计划。对获国家级研发机构和获得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奖励的单位,给予专项人才政策优惠。我省将推广应用工业余热、污(中)水、浅层地能供热(制冷)和太阳能建筑。开展分布式能源建筑示范,重点在太原、榆次等大中型城市的公用建筑、公共场馆,集中建设综合利用燃气的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
优化农村建筑用能结构,鼓励使用电力、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和用能设备,鼓励将有条件的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纳入城市管网覆盖范围。此外,我省还将支持太原市建设全国“公交都市”,推进交通智能化建,加快建设空港、高铁、高速公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BRT)无缝对接换乘的综合交通体系。以科技创新城周边区域为试点,先行建设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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