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年内5家污染企业搬迁二环内长途客运站拟外迁
优良天数稳步增加,出现并提高一级优天数,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6%,二环内长途客运站外迁……2014年省会吹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号角。日前,《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14年工作方案》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方案》提出,年内完成河北新大东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东印染化工厂、河北华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南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石家庄三环阀门股份有限公司5家企业搬迁改造。
再拆17家水泥企业
《方案》要求,2014年年底前,提前完成国家、河北省下达的“十二五”水泥落后产能及有关行业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4年6月底前,全部拆毁西柏坡高速两侧的水泥粉末企业。在彻底完成第一批18家企业的基础上,完成第二批17家水泥企业18台磨机的拆除,削减水泥年生产能力910万吨。
10家洁净煤生产配送中心投用
市内五区、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鹿泉市、正定县、藁城市、栾城县区域内禁止储存、销售和使用硫份高于0.8%的煤炭;其他县(市)、区禁止储存、销售和使用硫份高于1%的煤炭;煤炭灰份均不得超过环评要求的指标;对进入市区的超标煤炭一律封存;除统一的配煤中心外,其余配煤、储煤场一律关停。
加快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建设。7月底前完成鹿泉市、藁城市、栾城县等10个县(市)、区共10家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达到省验收条件,满足2014年型煤推广需求;谋划启动行唐县、灵寿县、赞皇县等7个县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建设,力争部分建成投用;积极向省争取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建设和洁净型煤推广使用的资金政策支持。2014年6月底前,正定县、栾城县、藁城市、鹿泉市洁净煤使用率达到90%以上。
集中供热锅炉煤改气700万平方米
按照“应拆尽拆、非拆即改”的原则,完成市区分散燃煤锅炉拆改工作。8月15日前彻底拆除和平医院8台锅炉及新摸底出来的燃煤锅炉。17个县(市)和矿区对尚在使用的1883台燃煤锅炉,明确天然气替代或煤粉锅炉替代方案,制定分年度改造计划。
集中供热锅炉煤改气改造面积达到700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1%。市区住宅计量收费面积达到本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40%,县级市住宅计量收费面积达到本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20%,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到104万平方米。
595个建筑工地绿色施工
对全市595个建筑工地必须按照省住建厅要求进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全面实行绿色施工。未达标的一律关停整改直至达标验收后才允许开工。
今、明两年分两批完成三环以内25家搅拌站的关停、搬迁、改造工作,今年完成第一批外迁工作。没有取得环保手续和生产许可的,经专家评审,达不到绿色生产标准的一律关停,列入第一批外迁计划。市区西北、东南两个上风口方向禁建搅拌站,全市推广绿色搅拌站。
二环内长途客运站准备外迁
2014年完成剩余的5.3万辆黄标车淘汰任务;三环以内禁止黄标车、无环保标志车辆通行;机动车环保检测前置,环保检测不合格车辆,一律不予核发车辆安全检测合格标,禁止上路行驶;新注册车辆达不到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不予注册、登记,实行异地机动车转入国标准;市环保局配合,加大机动车路检、路查工作力度,严格环保标志发放,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70%。
加快推进“公交都市”试点城市建设,提升公共交通吸引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初步计划购置纯电动公交车900辆,根据充电桩建设数量,具体确定今年购置数量。年底前全部淘汰剩余261辆黄标公交车。
启动二环内长途客运站的外迁工作,年内重点完成客运总站和运河桥客运站的外迁准备工作。同时,启动二环内批发市场的搬迁工作。
年内5家污染企业搬迁
到2014年年底前,启动三环内污染排放企业搬迁,重点启动和推进石家庄钢铁公司整体搬迁。完成河北新大东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东印染化工厂、河北华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南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石家庄三环阀门股份有限公司5家企业搬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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