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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十项硬措施铁腕减排

更新时间:2014-06-16 09:32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阅读:700 网友评论0

江西省人民政府6月13日召开了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会议,对全省面临严峻形势的减排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江西省省长鹿心社会前专门做出指示:对减排工作要严格要求、落实、严格检查,决不能牺牲环境发展经济,减排工作是政府的责任,绿色崛起,要说到做到。

江西省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省长李炳军在会上强调,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以壮士断腕的勇气,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全面打赢污染减排攻坚战。

据了解,今年下一阶段,江西省将重点通过加大减排工作协调力度、调度力度、督查力度、执法力度、投入力度,建设力度,全力推进减排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力推进减排目标责任书重点项目建设,要求2014年全省50个项目必须如期完成;二是全力推进工业源污染物减排,要求全省火电机组脱硫、脱硝效率分别稳定控制在95%以上和70%以上,钢铁烧结机脱硫效率和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效率分别稳定控制在75%以上和70%以上,脱硫脱硝设施投运率达100%;三是全力推进生活源污染物减排,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水平,要求2014年全省69座进水浓度或进水量有提升空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减排效益必须要有明显提升;四是全力推进农业源污染物减排,要求全省527家畜禽养殖场减排设施年底前必须建成投运。五是全力推进机动车污染源减排,确保完成国务院下达的全年淘汰14.6万辆老旧机动车及黄标车的任务。六是全力推进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要求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必须达到75%、80%和95%。

为了确保完成今年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江西省正在根据进展情况综合采取“9+1”硬措施,即警示预警、约谈提醒、挂牌督办、通报批评、媒体曝光、行政处罚、“区域限批”、“一票否决”、行政问责等9项惩处措施,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等1项激励措施,加大减排工作推进力度。

日前,江西省环保厅已对99家减排任务完成滞后的单位实施了书面预警,对44家减排任务完成严重滞后的单位实行了挂牌督办,对没有完成2013年减排任务的两个设区市、8个县(市、区)实行了“区域限批”;省委、省政府对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1个设区市、8个县(市、区)实行了“一票否决”,取消了评优评先资格;省监察厅还启动了对部分没有完成2013年减排任务地区的问责程序。

同时,会议还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一是明确了省环保厅、发改委、财政厅、工信委、住建厅、农业厅、公安厅、统计局、监察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的减排工作责任和任务,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强力推进减排工作。二是明确了各级地方政府的减排工作责任和任务,指出政府主要领导干部是第一责任人,要将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将削减量落实到具体减排项目上,要采取政府领导分片包干、蹲点督办等措施,解决影响本地区减排任务完成的突出问题。三是明确了企业的减排工作主体责任,各企业要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按要求建设、投运减排设施,及时公开环保信息,确保按期完成减排目标任务。

此外,为了将全省污染减排工作会议的部署落到实处,江西省环保厅决定,从2014年6月开始至2014年年底,在全省环保系统组织开展污染减排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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