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垃圾回收处理现规模化效应
“目前我国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前端的盲目生产导致低端电子产品的大量产生,产品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缺乏有效控制,容易对环境造成污染。此外,电子产品的二次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在近日举行的《201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行业白皮书》发布会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翟勇建议,下一步,相关部门应该通过法规标准的完善,明确各方责任,不仅要在前端实现清洁生产,在随后的各个环节中都要实现资源的高效综合利用。
据了解,2013年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主要呈现出处理规模继续扩大、网络信息技术在回收体系中的应用逐渐加强、拆解处理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等诸多特点。
回收处理水平不断提升
“网络信息技术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中的应用逐渐增强,如阿拉环保网、E环365及香蕉皮网等,全国各地涌现出许多网络回收平台。”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电器循环技术研究所项目工程师单明威表示,2013年是网络信息技术应用大发展的一年,网络信息技术已经进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行业。
“随着行业规模效应的显现,处理企业的拆解处理技术和效率不断提高。2013年,更多优化物流的高效整机拆解线得到推广和应用,新的处理技术和设备不断涌现。行业的总体处理技术水平在不断提高。”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电器循环技术研究所主任田晖表示,在规模化处理和基金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处理企业对拆解处理技术和处理效率的需求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面对拆解数量的压力,开始改造拆解线,升级处理设备,以提高拆解处理效率。随着处理企业的运营和发展,我国拆解处理技术也在不断提升,并向资源综合利用方向发展。
“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和配套政策全面实施的推动下,我国电子垃圾回收处理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不论在管理制度方面,还是资源回收利用、节能减排、污染预防等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单明威表示,电子垃圾回收利用行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同时推动了我国生产者责任在延伸制度建设的进程。
白皮书显示,2012年,我国纳入电子垃圾处理基金补贴的企业为43家;2013年,我国纳入电子垃圾处理基金补贴的企业为91家,覆盖了全国2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处理企业的年处理能力超过1亿台,与2012年相比增加约25%。
“2013年,我国电子垃圾处理企业实际拆解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超过4000万台,处理总重量高达88万吨,比2012年有了大幅提高。”田晖表示,回收处理企业的规模化推进,推动了我国电子垃圾回收利用行业的健康发展,电子垃圾回收处理行业的规模效应、环保效益和资源效益日益显著。
践行社会责任需多方给力
白皮书指出,2013年至今,我国为了进一步推动节能环保以及循环经济产业的健康发展,先后出台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特别是2013年12月,由财政部、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等政策的通知》提出,将已建成的优质处理企业纳入基金补贴范围,淘汰技术设备落后、不符合环保要求、资源综合利用率低、缺乏诚信和管理混乱的企业,并明确了基金补贴企业的退出规定。
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须履行基金缴纳义务,而基金将用于补贴符合资质的厂家。”田晖认为,对生产企业强调回收责任,短期内肯定会产生生态设计成本,但从长远来看,也会为企业带来收益,有利于营造闭环生产系统,减少污染。
“我国电子产品的二次回收利用体系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相关部门应该通过法规标准的完善,明确各方责任。”翟勇认为,对于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不仅是生产者,包括政府、消费者等各方均应该负担起自己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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