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欲熏心污染了环境 一查到底!
更新时间:2014-06-26 21:45
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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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董世杰)25日,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获悉,全省公安、环保部门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在为期半年多的专项行动中,全省立案侦办环境污染案件1434起,破获110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94人;查处治安案件1793起,处理违法人员2276人,发现环境违法企业2329家,取缔1304家,责令整改796家,行政处罚364家。经过各地、各部门、公安、环保的共同努力,我省1—5月份大气环境质量有了好转,PM2.5下降7.4%、PM10下降6.1%、二氧化硫下降26%、一氧化碳下降19%、臭氧下降14.4%、二氧化氮持平。
但是,一些企业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存在利用夜间偷排偷放,利用渗井渗坑或暗管排污,治污和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公安、环保部门将抓常态、重长效,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一查到底。
十大典型案例
1、邢台非法排放涉气污染环境刑事案
2014年3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邢台某焦化公司工程部经理)明知污水处理站生化池活性污泥死亡,蒸氨废水不能达标处理的情况下,向总经理王某某汇报后,继续将未达标处理的污水用于熄焦塔补水,致使污水中有毒物质挥发酚(沸点在230℃,能与水蒸气一起蒸出的酚类,经监测,超出国家标准138倍)在熄焦时被直接排入大气,造成严重污染。张某某还指示犯罪嫌疑人张某、陈某捏造虚假数据应付环保检查。经邢台市公安局立案侦查,6月16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张某、陈某被批准逮捕。该案系我省立案侦办的首起涉气污染环境刑事案件。
2、衡水非法处置废活性炭污染环境案
2011年7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杜某某先后从河北某化工集团、石家庄某药业集团下属三家企业等多家企业,收购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碳共计5000余吨,采用瓦罐焚烧等简单工艺加工处理,将其中有毒有害物质直接排放到大气中,造成严重污染。经冀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终结,该案于2014年5月9日移送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
3、沧州非法处置化工焦油渣危险废物环境污染案
2013年7月至2014年4月间,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利用犯罪嫌疑人姜某负责的秦皇岛抚宁县某危废处理站资质,与沧州某化工公司签订HW11类危险废物的处置协议。高某某违反协议,将沧州某化工公司的危废焦油渣倒卖给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李某某又将焦油渣倒卖给砖厂,累计达到1200吨。经沧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高某某、姜某、李某某分别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石家庄非法处置废机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2014年1月以来,石家庄市区某汽车城部分4S店违反国家对危险废物(废旧机油)定向回收、处理的有关规定,私自将废旧机油出售给个体商贩,由个体商贩转卖给正定新区某村内的五家非法处置窝点。该五家窝点有的将收购来的废旧机油沉淀、去杂质后直接分装销售;有的进行提纯加工后进行分装、贴牌销售,主要销往山东等地,非法获利10万-15万元不等。经石家庄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刘某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保定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
2014年4月,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谢某某、李某某、冀某某回收塑料输液管、输液袋,非法制造加工塑料颗粒。经阜平县公安局缜密侦查,四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警方当场查获医疗废物165余吨。6月9日,该案被移送至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
6、唐山非法处置进口废旧塑料固体废物案
2011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塑料加工厂在没有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情况下,利用他人提供的从国外进口的废旧塑料数次加工生产塑料颗粒。截至查获时,共加工处置进口废旧塑料300多吨,获利数十万元。经玉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唐山陡河部分水域污染环境案
2014年3月15日至17日,犯罪嫌疑人朱秀某将朱春某非法镀锌过程中产生的70余吨废液倾倒在陡河丰润段河面,造成陡河部分水域严重污染。经唐山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终结,该案于5月26日移送至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
8、保定非法排放皮毛鞣制污水污染环境案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向犯罪嫌疑人王彦某、王东某、徐云某、蒋某某、吴某某等人提供厂房设备,使用铬鞣剂等化学品对羊皮进行脱毛处理,产生的污水不经任何处理,通过暗管直接排入污水管网中,造成环境污染。经保定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王彦某、王东某、徐明某、蒋某某、吴某某、徐云某等人被批准逮捕,2013年12月23日,该案被移送至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
9、廊坊非法倾倒废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2013年12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在未审核犯罪嫌疑人于某某是否具有处理废盐酸资质的情况下,与其达成处理协议,由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于某某等人多次从天津、霸州等地多家金属制品公司运输盐酸,倾倒至静海县台头镇、文安县滩里镇,造成环境污染。经文安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终结,2014年4月8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于某某、刘某、苏某某、靳某靼、靳某凯等人被批准逮捕,5月29日该案移送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
10、沧州非法处置医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2013年,犯罪嫌疑人麻某某、王某某从沧州市某药业公司非法收购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破损、废弃药品玻璃安瓿瓶和输液玻璃瓶,加工分类后销往衡水及河南、山东等地。后经沧州科技事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废旧玻璃中混杂的液体为危险废物。经沧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麻某某、王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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