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保厅通报5月环境质量状况
更新时间:2014-06-27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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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讯(记者潘园园通讯员曾咏发)福建省环保厅6月26日通报5月份全省环境质量状况显示,全省2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9.6%,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同比下降5.7个百分点;12条主要河流水质监测断面总体水质保持优,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8.5%,比上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点。
按照国家空气新标准评价,福州、厦门、泉州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100%、96.8%和96.8%,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19.4%、25.8%和12.9%,二级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80.6%、71.0%和83.9%。与上年同期相比,福州达标天数比例持平,厦门下降3.2个百分点。
水环境质量方面,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94.1%,Ⅰ类~Ⅱ类水质占36.3%,均同比持平,Ⅳ类水质占3.7%,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未出现劣Ⅴ类水。设区市间10个交界断面的水质均达标。14个县级市的24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各县级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与上年同期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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