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九2017年全面供应“国五”汽油 重污染项目实施搬迁改造
2013年,南昌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超二级,细颗粒物(PM2.5)超标率达到36.2%。由此可见,区域经济的一体化、环境问题的整体性以及大气环流造成的昌九区域内城市间污染传输影响给现行的环境管理模式带来了巨大挑战,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亟待建立。
7月1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日前,经省政府批准,《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2013~2017年)(下称《规划》)正式发布并实施。《规划》的实施将扭转以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受行政区划所限,各管一边、各自为战的不利局面,努力实现区域内“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五个统一。
【范围】
宜春5个县市纳入昌九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考虑到大气污染特征及行政区划,《规划》确定的实施范围为南昌、九江、宜春3个设区市部分地区,共23个县(市、区),包括南昌市全境,以及九江市庐山区、浔阳区、九江县、永修县、德安县、星子县、湖口县、瑞昌市、共青城市,宜春市奉新县、靖安县、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总面积2.41万平方公里,2012年末总人口约1123万人。
记者了解到,规划的基准年为2012年,规划目标年为2017年,远期延伸至2020年。
【目标】
到2017年南昌市区PM10降两成
据《规划》,经过五年努力,规划区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逐步趋稳向好,实现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煤烟污染、扬尘污染与机动车排气污染等得到有效控制,工业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在2012年基础上分别下降12%、13%、19%,南昌、九江市区可吸入颗粒物浓度(PM10)分别比2012年下降20%、8%以上,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
【重点】
源头:昌九两地重污染项目搬迁改造
在源头管理方面,《规划》提出,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严格控制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对南昌、九江城区内已建且严重影响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重污染项目,实施搬迁改造或提标治理。
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到2017年,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至少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
交通:2017年底前全面供应“国五”汽柴油
在防治机动车污染方面,《规划》明确,南昌、九江每年新增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力争达到60%。积极有序推进在用公交车和出租车“油改气”工作。到2017年,基本形成覆盖设区市中心城区的加气站规模。推动油品配套升级,在2014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四”标准的车用柴油,在2017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扬尘:城市渣土运输车辆逐步安装GPS
《规划》提出,到2015年,南昌市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65%以上,九江市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50%以上。到2017年,南昌、九江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80%以上。加强所有城市渣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建立资质管理与备案制度,通过逐步安装GPS定位系统等,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全面监控。积极推行安装堆场视频监控设施的措施,加强对堆场扬尘监督管理。
【工程】
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61.60亿元
《规划》对重点工程项目提出,分为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工程、氮氧化物污染治理工程、工业烟(粉)尘治理工程、油气回收治理工程、黄标车淘汰工程、扬尘综合整治工程、能力建设工程、清洁能源工程和生态屏障工程等9大类16小类148个项目,总投资61.60亿元。
【措施】
考核未通过约谈有关负责人
《规划》明确,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规划区各设区市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建立联防联控目标责任制度,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和各部门目标责任。对未通过考核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
【数据】
范围:南昌、九江、宜春3个设区市部分地区,共23个县(市、区),总面积2.41万平方公里,2012年末总人口约1123万人。
目标:南昌、九江市区可吸入颗粒物浓度(PM10)分别比2012年下降20%、8%以上,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左右。
治理:到2017年,钢铁、水泥、化工、石化等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
工程:扬尘综合整治工程、能力建设工程、清洁能源工程和生态屏障工程等9大类16小类148个项目,总投资61.6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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