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企业须装环保“电子眼” 危险废物进出全程监控
更新时间:2014-07-08 18:21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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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正式下发文件,要求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在厂区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运输车辆上安装视频GPS定位系统,并与辖区、市级环保部门实现联网。企业对危险废物的进厂、加工、转移、出厂、运输等一系列操作,全部在视频监控中。
6日,记者从青岛市环保局获悉,市环保局已对危险废物经营企业正式下发文件。首先要求厂区内必须处处有监控。包括厂区出入口、地磅、卸货区、原料贮存区、生产加工区等处安装视频监控,还要与辖区、市级环保部门联网。而危险废物出了厂区也要有跟踪,要求企业己有或挂靠的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全部要安装视频GPS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同样与辖区、市级环保部门联网,车辆牌照、驾驶员等所有信息要到环保部门备案。
“危险废物进厂出厂前的单据也要在视频前出示一次。”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企业应安装地磅,对每批次进厂危险废物进行过磅称重,并与该批次转移联单一并在视频监控前出示,确保转移联单填报数量与实际过磅数量一致,而出厂时也是如此,和注明种类、性质、数量和去向的单据一起,在视频前出示一下。还要求企业必须建立专项档案,至少保存5年。工作人员说,“电子眼”弥补了日常环境监管的漏洞,除了对危废经营企业管理制度、贮存场所、处置设施进行监管以外,还加强对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的监管,基本实现了对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
据介绍,危险废物的通常特性指毒害性、易燃性、腐蚀性等,如果处理或保存不当,会引起对人体健康或环境的危害。日前,环保部门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排查,对在申报登记中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企业,从严进行处罚。还和公安机关联动,加强涉嫌污染环境刑事案件的查处,通过共同查处涉及危险废物的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及时固定证据进行案件移交,最大限度威慑违法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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