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南渡江16家餐饮企业立环保责任状
7月10日,海口琼山区政府为通过环保验收的南渡江西岸琼山段餐饮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并签订环境保护三方监管责任书—《禁止建设项目污水排放入江目标管理责任书》,违者将自砸饭碗。
据了解,2014年以来,琼山区根据市委市政府2014年水环境面源污染整治工作要求,下重力对南渡江西岸琼山段16家餐饮企业进展环保整治。目前,各企业已按照相关环保技术规范要求建成防渗防漏的隔油池、沉淀隔沙池、污水暂存池,设置垃圾收集处,安装油烟净化系统等设施设备,并通过市、区环保部门的验收。所产生的污水,统一收集后用车辆运至政府指定的污水管网处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废油脂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
除签订三方监管责任书外,琼山区委区政府,还采取多种措施,确保长效管理。一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研究制定了《南渡江西岸沿岸餐饮店日常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多种方式,高频率行动,进行督导检查,一旦发现污水偷排等问题,立即启动“零容忍”机制。二是建立监管台账。全部安装了计量电表、水表,还特别制定了专用台账,要求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对每次废水和废油脂的清运进行记录,并按时接受执法人员的检查,杜绝偷排减排现象。
同时发挥多方监督作用。在各家餐饮店显目位置,设置监督举报牌,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新闻媒体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及时举报。四是采取卫星跟踪。要求企业在清运污水的车辆上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跟踪清运车辆运行轨道,确保定向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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