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黄河“渔家乐”5年4禁 9月底将全部取缔
“迅速采取措施,9月底前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餐饮项目。”近日,省环保委办公室向郑州市政府发文,将取缔花园口取水口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39家“渔家乐”。该消息7月7日一经媒体披露,很快引发坊间热议。
在此之前,花园口“渔家乐”5年来已经历4次整治行动,成效并不明显。在该区域出现的“渔家乐”船只数量反而愈来愈多。
保护区内“渔家乐”剧增,被限期取缔动态
7月7日,来自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通报显示,黄河花园口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内有渔家乐、农家乐多达39家,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不少媒体在报道时称,此前,环保部办公厅通报今年3月份环保专项督查情况时,该区域内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餐饮项目只有10余个。
省环保委办公室要求郑州市政府,“迅速采取措施,于2014年9月底前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所有餐饮项目。”
省环保委办公室对此实施了挂牌督办,并要求郑州市政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同时,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环境违法行为。”7月9日下午,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省环保委办公室确实有此要求。
对此次整治行动的背景及督办的详细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媒体报道内容就是能够公开的最详细情况,他们不方便再进一步解读。
“渔家乐”扎堆,污物倾倒入河探访
7月10日下午2时,在位于郑州花园口黄河公路大桥以东的花园口水源厂取水口——东大坝引黄闸坝头,大河报记者发现至少有5艘“渔家乐”船只停靠在河边进行经营活动。最近的“渔家乐”船只距离引水渠不到200米。
不仅是取水口,该区域的黄河岸边引水渠两岸同样是“渔家乐”扎堆。大约500米的距离,船只总数就超过了10艘。在引水渠向东西方向望去,黄河南岸更远处的“渔家乐”船只还有很多。
这些船只旁,不少都饲养有鱼类和家禽,船上还都建有厨房。服务员择菜、杀鱼及日常生活产生的多种垃圾直接倒入河内。在引水渠西侧的船只旁,一些生活垃圾已被河水冲走。
昨日下午5时,大河报记者再次走访发现,黄河南岸从花园口黄河公路大桥至花园口浮桥之间,大约2公里内聚集了至少30家“渔家乐”。除景区门口的公共卫生间外,该区域内只有个别简陋的露天小公厕。船上也可能有直排入河的卫生间。
根据《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所界定的范围(详见本文链接),这些“渔家乐”船只均在花园口水源厂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属违规行为。
2000年1月1日起实施的《郑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不得向水域排放污水,不得在黄河取水口保护区范围内停靠船舶、放养畜禽和从事养殖,不得倾倒、堆放、掩埋废渣、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不得进行游泳、划船、钓鱼、野炊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5年来,已经历4次整治过往
实际上,环保部门此次推出的整治行动并非首次,此前还有4次大的行动。
最早的一次是在2009年,当年8月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郑州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指出,对花园口水源厂一级保护区内的农家乐、渔船等污染源,将拆除或关闭。对二级保护区内的,进行集中整治,并限2009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
2011年8月5日,在新华社发出“郑州渔家乐扎堆黄河堤防”报道后,郑州市委、市政府组织惠济区和市农委、海事、河务、旅游、环保、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展开了针对黄河花园口段“渔家乐”走廊的又一次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郑州市政府还进行了重点交办和督查。2011年9月,郑州市惠济区政府成立了专项领导小区,并采取了先行拆除广告、不经审批或审批后证照不全予以取缔、一级水源地保护区的渔家乐业主10天内搬离等整治措施。
2012年2月20日,郑州市政府下发的《2012年郑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再次明确,郑州市将取缔黄河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渔家乐和农家乐,对二级保护区内渔家乐和农家乐进行整治,6月底前整治到位。
2013年8月,针对花园口“渔家乐”问题,惠济区有关部门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治理,并提出了“污水入池、厨房上岸、鸡鸭入笼”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花园口游览区还在收取门票的2009年之前,作为郑州城市近郊游的一大特色,这些“渔家乐”还被政府有关部门鼓励发展。“当时,‘渔家乐’既能解决渔民生存问题,又能给政府产生效益,可以说是一举两得。”郑州市花园口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张杰说,后来转为整治,乃至取缔,也体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对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意识的增强。
渔民有的不愿搬,有的打算“换地方”
对环保部门推出的此次整治行动,花园口区域不少“农家乐”从业者在受访时都表示“没听说,不太清楚”。截至昨日下午,尚无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前往现场。
7月10日下午,在引水渠东侧,一名自称“吴老大”的从业者说,他是刚刚从朋友处听说了此事,“以前说过不止一次了,没啥感觉”。
来自信阳罗山县的这位年轻人说,他的本家人共有4条渔船,都在郑州黄河沿岸生活,船就是全部家当。如果取缔,禁止经营,将会对他们的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实在不行,就只能换个地方干了,总要生活吧。”吴老大说。
来自信阳息县的从业者王二代(音)说,他的先辈从江苏流落到信阳,又辗转到郑州花园口,至今已在这里生活了10多年,没有土地,也没有补助,一家老小全靠一条船营生,“要是真要取缔,那我们也不能跟政府作对,只能换个地方了。”他说。
昨日下午,同样在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经营“渔家乐”的渔民单玉山说,他们全家人已在这里经营四五年了,孙子都在附近上学,搬迁的话很麻烦。面对“取缔令”,他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考虑到实际情况,妥善解决。
热议有人建议规范管理,打造品牌
对环保部门的“取缔令”,不少市民和网友都表示了关注。
家住郑州市惠济区的市民曹先生认为,随着生态环境的退化,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直接危及饮水安全,“环保部门依法进行规范整治,肯定是好事。”
“污染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和难以恢复的后果。”网友“渴盼飞翔”说,之所以治理不好污染,就是总被蝇头小利阻挡治污的前进步伐。
一些网友则认为,政府不应贸然取缔。网友“谁是谁非不过呵呵一笑”就说,39家渔家乐不只是39家人维持生计的方式,很多饭店都是由好几家人合伙开的。在河南这个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渔家乐”不知道给了多少人家生活的希望。
基于对“渔家乐”的认同和同情,还有人认为对“渔家乐”进行规范管理更好。“屡禁不止,是因为人们需要。规范才是硬道理,也要让河边的人家有饭吃。”网友“猪Z小弟”说。对此,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河南星火志愿团志愿服务队成员段君乾表示赞同。他说,规范管理和彻底整顿后,“渔家乐”才会真正成为郑州近郊游的品牌。 相关链接
郑州市花园口水源厂保护区范围
2009年1月6日,郑州市政府发布《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明确了包括郑州市花园口水源厂在内的诸多水源地保护区范围。
其中,花园口水源厂一级保护区总面积3.59平方千米。具体范围是,取水口上游黄河公路桥至下游700米内的河道整个水面;黄河南岸与水域对应长度的整个滩区和大堤外50米的区域;水源厂沉沙池界内和水渠的区域;沉沙池和水渠周边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总面积达到了211.12平方千米,东起京珠高速公路,西至黄河中下游交界,南起邙岭或黄河大堤,北至黄河北的大坝和引黄渠道以内的滩区陆域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以外的水域;107国道以东,京珠高速公路东1000米处以西,黄河大堤以南,索须河-107公路-贾鲁河-连霍高速公路以北的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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