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饮水源保护区“疯长”别墅群 水政称正查
位于河南省嵩县的陆浑湖(水库)是洛阳的“大水缸”,还是国家级湿地公园。但近年来这里被开发商打造出了大片的“别墅群”,备受争议与质疑:一边是令人担忧水源受影响、生态被破坏,一边是当地官方“绿灯”下违法占地、烂尾楼建设不止。
边违法边建设
从洛阳市一路西南方向,沿着洛栾快速通道便直达嵩县陆浑湖,由此过往的游客多被这里的湖光山色吸引,难免驻足小憩。但对于毗邻湖畔的村民而言却纷扰不断,近年来这里的耕地被占、植被遭破坏,机器轰鸣不止,低密度建筑临湖而建。
中新网记者近日赴嵩县调查发现,紧邻陆浑湖西北岸的库区乡柏坡村与万安村的两处建筑群落成已久,却空落不堪。而附近老樊店村一处名为“御龙半岛”的临湖墅房项目,推土机仍在轰然作响。
这处由洛阳耀辰置业有限公司投建的“御龙半岛”别墅群,可谓是“近水楼台”。该项目售楼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离湖水最近的房子,仅4米。”据介绍,这里的联排洋房每平方米价格多在12000元以上,临湖的双拼别墅一栋则高过千万元。
记者了解到,“御龙半岛”项目的前身系“半岛假日庄园”,2008年该项目开建后即颇受争议,有洛阳市民在网上发帖质疑:“影响水库水质”。嵩县政府就此回应称,“半岛假日庄园”集住宅、四星级酒店、高级社区会所、旅游等为一体。该项目占地117亩,计划投资1.5亿元人民币。
回复还称,项目用地经招拍挂程序取得,前期已开展项目规划、核准、环评等工作,但在未完全取得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土地平整等前期施工。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市领导批示,为确保陆浑水库水源安全,县政府决定:该项目立即停止一切施工行为。责成项目单位抓紧进行环评、项目核准工作,确保6月底前完善所有前期手续。
2008年8月12日,在洛阳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关于《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中明确指出,“对西北侧旅游区域内新建的半岛假日庄园项目责令建设单位停止建设,严格按程序进行环评。”
就是这样一家备受官方关注的项目却在手续未完备前,即匆匆上马。如今,七年时光过去了,这处曾宣称“一山一湖观天下,一生一墅定江山”的项目早已显露雏形。不过,记者近日探访注意到,该项目部分建设仍在酷暑中施工,而看房者并不多见。
“烂尾”的湖光山舍
在陆浑湖的西北侧绵延数公里,除了“御龙半岛”别墅群外,较为引人注意的便是,柏坡村的“金色家园专家疗养院”项目与万安村一片烂尾楼群。
“金色家园专家疗养院”的身世则更为“迷离”。这处项目由嵩县政府与河南陆浑湖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河南惠普置业有限公司联手打造。
2013年即有财经媒体报道指出,该项目未批先建、非法用地,土地报批手续涉嫌造假。惠普公司本以“观光农业项目”备案流转的土地,并没有将土地用于农业或者绿化,而是在2012年8月占用了柏坡村一组的土地进行“别墅”开发。
2013年4月28日,河南省国土厅召开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视频会议,作为典型通报了8起土地违法案件,“金色家园专家疗养院”赫然在列。通报称,河南惠普置业有限公司擅自占用库区乡柏坡村耕地57.61亩,建设金色家园专家疗养院。”纪委、监察和国土资源部门对此立案调查。
记者近日探访发现,这处紧距陆浑湖百米的“湖光山舍”临坡而建,错落有致。但整个项目内已是荒草丛生,空落的楼架在夕阳下倍感荒凉。
与“御龙半岛”“金色家园专家疗养院”项目相比,邻村万安村附近的一处临湖墅群更显大气磅礴。远远望去,碧湖浩淼、绿荫起伏,钢筋水泥铸造的楼盘耸立其中却有些大煞风景。
而与“金色家园专家疗养院”项目相同的是,万安村附近的这片建筑空无人烟,水泥裸露的墙体与绿色植被极不协调。
记者试图近距离感受这处湖畔墅房,却被一位看守楼盘的老者拒之门外。而后,多方联系嵩县环保、国土等部门试图了解详情,均无果。
贫困县的“疯狂旅游梦”
位于河南省洛阳市西南部的嵩县,地处伏牛山北麓及其支脉外方山和熊耳山之间,因处于嵩山起脉而得名,汉代置县,至今已有2200多年历史。
嵩县历史悠久,公元前638年秦穆公迁陆浑戎允姓部落于嵩,嵩县便正式称为陆浑国。春秋战国时期,这里曾上演了楚庄王伐陆浑“问鼎中原”的历史事件。
陆浑湖(水库)在黄河二级支流伊河上,20世纪60年代以来主要功能是防洪、灌溉和供水。坝高55米,总库容13.2亿立方米。该水库是洛阳市重要的饮用水源。
除了丰富的水资源外,陆浑湖周边植被也较好,具有良好的生态资源。陆浑湖湿地公园已记录到的103种鸟类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鸟类的就有25种。2014年初,陆浑湖湿地公园获得国家林业局批准,上升为国家级湿地公园。
也许正是基于如此美好的生态环境,近年来各路开发商纷纷投金陆浑湖。当地政府自然也给予大力支持。
嵩县虽自然环境优越、旅游资源丰富,却一直未摘下“贫困县的帽子”。正如嵩县县委书记李大伟所言:“贫困在于项目少,落后在于无大商”。
2012年4月28日,由嵩县政府联手两家公司投资10亿元,总占地2000亩的陆浑湖文化旅游度假区项目正式开工。当地媒体报道称,“该项目将填补洛阳南线游养生休闲项目短缺的现状。”
公开资料显示,上述项目“主要包含金色家园疗养院、民俗小镇崇都古镇新型农村社区等项目,将山水自然、人文民俗、科技创意巧妙融合。”
按照当地官方的预计,第一批项目2014年投入运营。而如今看来,嵩县的这一宏大“旅游梦”并未如期实现。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却是占地数百亩的“烂尾楼”。
“多龙”——能否治水?
居住在湖畔村庄的村民也感叹,三五年的光景里大片的临湖建筑已“疯狂”崛起。柏坡村多位村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道出了他们的担忧:“在湖边这样大规模搞开发,会不会影响环境?”
嵩县环保局审批股股长宋北平向记者证实,上述临湖建筑项目均在陆浑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但他介绍称,上述项目均办理有环评文件,规划、国土部门手续也齐全。
而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公开资料显示,陆浑湖国家湿地公园东临洛栾高速公路,西至洛栾快速通道,南至崖口桥,北至陆浑大坝。记者注意到,“御龙半岛”别墅群与万安桥的那处临湖建筑群均在洛栾快速通道湖区内。
根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在湿地内禁止:填埋、排干湿地或者擅自改变湿地用途;第三十二条: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湿地。”
对此,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洛阳管理处人士却向记者表示,“御龙半岛”项目不在湿地公园范围内,上述公开文字资料描述的湿地范围不准确。
不过,河南省陆浑水库管理局人士向记者明确表示,目前省里正在查处上述临湖建筑项目。该局水政监察支队长杨杰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水利厅、国土厅、防汛指挥部等多部门正在查处陆浑水库边上的建筑。”
杨杰队长进一步表明,按照水利方面的规定,上述湖边建筑都不允许建。但杨也表露出了监管的无奈,“这些建筑在水库的保护范围,而不在管理范围。”
针对陆浑湖边大兴土木乱象,河南城建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系副教授陈寒玉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过度的商业开发势必会对水源安全带来隐患,临湖度假房一旦有大量游客入住,还会产生大量生活垃圾。而大规模的兴建临湖建筑,则直接会对陆浑湖的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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