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推广需再下功夫
财政部等多部门近日联合公布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新能源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到2016年,新买公车要有30%实现新能源化,以后逐年提高。
新买公车先行推广,对于新能源车的加速普及推广无疑是一个利好。一方面,实施方案规定了各省区市其他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这3年内购买新能源车的占比,限期实现新能源化,改变了以往号召为主、缺少具体监督落实的状况,利于促使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另一方面,实施方案规定新能源汽车数量与实现充电接口的比例不低于1:1,要求地方建成与适用规模相适应、满足新能源汽车运行需要的充电设施及服务体系。这有利于破解新能源车在全社会推广的困扰。
然而,笔者看来,对新买公车先行新能源化,难以全面破解新能源车推广难的困局,不能对这一举措抱有过高期望。
一方面,新能源车的推广不能单靠政府政策,也要靠市场化运作。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借助财政支持,虽可解决自身停车场地和充电的难题,却未必能化解全社会新能源车充电桩建设难题;即便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建充电接口,也远不能满足新能源车随处可充电的需要。
另一方面,这一举措难以打破新能源车推广的另一个障碍——地方保护主义。外地品牌电动车销往其他城市有3个难过的关卡:一是国家补贴关。中央财政规定新能源车给补贴,但补贴发放要经过销售地政府部门的审批,外地车企要获得这个补贴尤其困难。二是上牌关。各地方部门担心新能源车的安全质量,或者担心外地品牌会冲击本地车企,所以对新能源车设置了多种准入限制,致使新能源车上牌很难。三是地方补贴关。不少城市虽然出台了地方新能源车补贴标准,但多只针对本地新能源车企,外地新能源车企根本拿不到地方补贴。财政部等多部门联合公布的实施方案,在破解地方保护主义这个最大拦路虎上显然缺少招数。
新能源化是刚进入汽车时代的中国遏制汽车尾气污染的可取策略,也是汽车动力系统发展战略有更大选择自由度的中国发挥新能源汽车研发和产业化比较优势的正确方向。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事关重大。破解新能源车推广难的困局,尤需再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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