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保厅通报今年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
更新时间:2014-08-08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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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环保厅8日通报了全省今年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通报显示,2014年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继续保持稳定,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平,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优良,个别饮用水源地水质出现超标,主要湖泊水库水质略有下降。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上半年,全省2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8.7%,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为46.4%,二级达标天数比例为52.3%,与上年同期相比,一级达标天数比例提高1.4个百分点,二级达标天数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1%,其中,优天数比例为37.2%,较上年同期提高4.5个百分点;良天数比例为60.9%,较上年同期下降5.8个百分点。
福州、厦门、泉州作为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90.1%、91.2%和91.2%,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28.7%、26.5%和27.1%,二级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61.3%、64.6%和64.1%。
水环境质量方面:上半年,全省12条主要河流135个常规水质监测断面整体水质为优,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7.5%,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93.3%,49个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5.9%。
全省6个设区市和4个县级市的29个内河水质监测断面水域功能达标率为86.2%,较上年同期提高了17.2个百分点。泉州、龙岩、长乐、福清、龙海和福安等6个城市内河水域功能达标率均为100%,其余4个城市内河均不同程度劣于水域功能要求,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总磷和五日化学需氧量等。与上年同期相比,福州、龙岩和宁德内河水域功能达标率有所提高,莆田内河水域功能达标率有所降低,其余6个城市持平。
声环境质量方面:上半年,全省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96.1%,较上年同期提高了3.7个百分点;功能区噪声夜间达标率为71.3%,较上年同期提高了6.5个百分点。功能区噪声夜间超标现象较昼间严重。
9个设区市中,莆田、漳州和南平3个城市的功能区噪声昼间和夜间均能100%达标;龙岩和宁德2个城市的功能区噪声昼间能100%达标,但夜间出现超标;福州、厦门、三明和泉州等4个城市的功能区噪声昼间和夜间均出现超标。
14个县级市中,福清、石狮、南安、龙海、邵武、武夷山、建瓯、建阳和漳平等9个城市的功能区噪声昼间和夜间达标率均为100%;长乐、永安、晋江、福安和福鼎等5个城市的功能区噪声昼间能100%达标,但夜间出现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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