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电镀作坊重金属废水直排雨水管道被查
温州人周某在丽水经济开发区无证开办电镀黑作坊,重金属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通过雨水管道排放到厂房地底下,排出的废水经检测,超出了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百多倍。近日,周某被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
43岁的周某是温州鹿城区人,2014年3月份从温州来到丽水,想在丽水找个地方办电镀厂。
周某打听后发现,租用有证的电镀厂成本极高,为节约成本,周某准备找一个偏僻点的厂房开办无证的电镀厂。
经人介绍,周某租用了丽水市经济开发区云景路上的厂房,并从温州一家被查封的电镀厂买来了生产用的电镀设备,但是,周某未购置相应的电镀废水处理设备等,就开始生产了。
从2014年4月1日起,周某在无任何相关电镀作业资质的前提下,雇佣杨某、宋某等人,在丽水经济开发区云景路128号厂区内,从事弹簧扣非法电镀加工生产。期间,周某多次往返于温州、丽水两地负责运送弹簧扣到该非法电镀“黑作坊”进行加工。
周某的电镀生产线未配备相应的电镀废水处理设备,电镀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含有重金属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通过雨水管道就排放到厂房地底下,这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经丽水经济开发区环保部门查实,周某的电镀加工厂未办理相关环境影响评估审批手续,无电镀作业资质,属违法生产。
丽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其电镀加工厂车间排放口和厂外外排口排放的污水检测后,发现检测结果竟然超出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百多倍。
2014年8月14日,听说自己办的电镀厂被环保部门查了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了,周某躲了起来。同年8月17日,躲了几天的周某为了减少损失,雇了一辆货车到该电镀厂内搬设备和产品,不想被公安机关逮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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