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首例污染环境罪案件开庭 一夜偷拍废水10吨
今天上午,杭州临安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环境污染案,涉及的企业为亚中铝业公司,仅一个晚上,他们就向外排放未经处理的含铬废水近10吨。
今年5月13日晚,环保部门的环境监察人员在临安市於潜镇昔口村进行夜间巡查,走到杭州亚中铝业有限公司附近时,发现亚中铝业公司正在向雨水井中违规排放污水,大量含铬的废水通过雨水井排放至厂外水渠,最终汇入临安的太阳溪中。
经调查,亚中铝业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铝合金产品的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姓陆,但实际的负责人是陆某的母亲王某。王某今年57岁,文化程度不高。亚中铝业公司的污水处理设备并不完善,污水处理管理方面也是漏洞百出。
5月10日时,负责污水处理的郑某在处理污水时发现沉淀池里的污水碱性含量太好,以化学方法处理不了。于是王某让郑某把废水抽到厂区的荒地里,郑某提出管子不够长,王某就说了句“你自己想办法”。另王某没有想到的是,正是这句简单的“你自己想办法”导致她本人和郑某可能面临牢狱生活。
13日晚,亚中铝业公司向外排放未经处理的含铬废水9.456吨。经检测,雨水井中的总铬含量为国家规定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63倍多,六价铬为127倍多,水渠中的六价格的含量为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治理标准》352倍,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郑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同时也表达了忏悔。王某说:“我的法律意识太单薄,当时也没有想过事情会有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以后再也不敢做这样的事情了。”郑某的辩护人说,“亚中铝业公司在污水处理的技术和管理方面存在很多漏洞,污水处理的设备很简陋,郑某虽然经过环保培训,掌握一定的污水处理技能,但遇到大雨等这种突发状况时却缺少应对经验。”
法庭未当庭宣判。
临安法院表示,由于临安环境资源丰富,以青山绿水闻名,所以针对环境的犯罪也是法院打击的重点,还专门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共审理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涉环境类刑事案件6件9人。而本案是自《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以来,临安法院审理的首例污染环境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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