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白色污染”治理将有新办法
10月14日是第45届世界标准日,当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专家审定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的地方标准,也就是地膜覆盖技术的新标准。
这意味着,对地膜“白色污染”的治理将有进一步的办法。
自治区轻工行办副主任詹寒戈在通报地膜生产新标准时介绍,在新标准中,对地膜的厚度指标拟定为0.01至0.02毫米,以提高地膜的厚度和强度。
2014年上半年开始,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质监局、农业厅等部门,成立了联合工作领导小组,会同自治区质检院、农业环资站、塑料协会、新疆大学和相关企业,进行了连续400多个小时累计600多小时的人工老化试验,最终制定完成了地膜生产的新地方标准。
目前,新疆年使用地膜15.94万吨,但回收使用率不足10%。
农田里的“白色污染”到底有怎样的危害?
自治区农业厅农村环境保护和能源发展处副处长陈军介绍,目前,全疆需要覆地膜的农作物面积达4700万亩,比如,棉花、甜菜、果树等,相当于新疆农作物种植面积的70%,平均一亩地正常使用3.5公斤地膜,由于原来使用的地膜标准太多,地膜太薄,使用之后难以清理,近30年来,每亩地残留下来的地膜达16.88公斤,已超过全国标准的四五倍。
陈军说,地膜在土地中存在,在污染土地的同时,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农民每年减产10%至15%,因为大量地膜存在土地当中,种子播种之后,无法扎根和发芽。地膜的成分是聚乙烯,也就是塑料,如果不清理残留在土地中的地膜,自身200至300年都不易腐化。
据了解,厚度低于0.008毫米的地膜,一公斤10块钱左右,一亩地用量不到3公斤,因成本低,农民都跟着用,二三十年过去,残留的地膜也就越来越多。
“地膜污染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了。”陈军介绍,在地膜污染治理方面,中央已连续三年在新疆实施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3亿元,支持31个县市用于相关企业进行废旧地膜的回收与利用。
同时,2014年中央在旱作农业项目中投入8500万元,重点支持新疆开展覆膜复播农作物的残膜回收利用工作,并对回收企业、农户及专业合作组织回收残膜进行补贴。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3800万元,用于废旧地膜回收再利用和服务功能价格体系建设。
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夏青表示,后期,还将探索制定完善农用地膜生产、使用、回收再利用的相关标准,形成新疆农用地膜合理使用与污染治理的综合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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