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史上最严”环保法将施行 企业忙补环保手续
9月份以来,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咨询或申办环评手续的企业主或经营者明显增多。这与9月初市环保局下发的一份《关于补办环保相关手续》的通知有关。据悉,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明确规定,建设项目未环评或环评未经批准不得开工,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将面临拘留。
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这是我国《环保法》实施25年来首次进行重大修改。对于没有环评、暗管排污、伪报瞒报数据、不配合监管等违法主体可拘留,违法处罚按日计罚、上不封顶……因其一系列严举新规,也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新法实行在即,当前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建设项目环评手续。
新法将环境保护工作中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做法上升为法律,完善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增加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据了解,因诸多历史遗留因素,目前我市尚有一些企业或石狮新房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面对新法实行在即,市环保部门通过报纸、电视、传单等途径传播发放新环保法宣传材料,敦促未对已建设或投产的项目进行环评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及时到市环保局补办环评手续,已经取得环评手续的抓紧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值得一提的是,新环保法实施以后,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将不再存在“限期补办手续”一说,而是由环保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
关于新环保法,另一条消息也颇令人关注。10月17日,国家环保部一次性公布了4个配套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将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出一套有力的“组合拳”。除了明确规定可以对未批先建、久试不验、规避监管等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实施“按日计罚”外,还规定环保部门有权查封、扣押污染企业的设施,责令其停产整治,直至最终关闭污染问题严重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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