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保厅发布第三季度环境质量状况通报
更新时间:2014-10-30 22:36
来源:中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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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省环保厅获悉,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省环保厅昨日发布了第三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通报。
空气质量方面:全省2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9.8%,其中优的天数比例为64.3%,良的天数比例为35.5%,与上年同期相比,平均达标天数比例持平,其中优的天数比例提高6.2个百分点,良的天数比例下降6.2个百分点。9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8%,其中优的天数比例为58.9%,较上年同期提高8.0个百分点;良的天数比例为40.9%,较上年同期下降8.2个百分点。
福州、厦门、泉州作为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94.0%、100%和98.9%,城市空气综合质量指数分别为3.30、3.43和2.98,福州、厦门主要污染物均为臭氧,泉州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水环境质量方面:9个设区城市的30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按达标水量评价为89.0%,按达标点次评价为98.9%;14个县级市的24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44个县城的61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声环境质量方面:福州、厦门和泉州3个全国环保重点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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