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筹资38亿防治大气污染 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济南10月30日讯 今天,我省多地被雾霾笼罩,截至今天16时,全省141个大气质量监测站点中,有31个显示为空气质量重度污染甚至严重污染。
据了解,此次霾污染过程覆盖华北、黄淮,虽然昨夜开始的降水起到了缓解作用,但吉林、河北多地还是达到霾橙色、黄色预警级别,我省尚未达到预警级别。空气质量重度污染甚至严重污染主要集中在淄博、济南、德州、聊城、滨州;全省有8个站点空气质量为优,主要分布在日照、威海、青岛,81个站点为良,其中,日照、威海、烟台、潍坊、济宁、临沂6市今天所有站点均为优良等级。本次雾霾或将至11月1日才能逐渐消散。
今年以来,为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我省多措并举。其中,通过争取中央支持、调整支出结构等多种渠道,集中筹集资金38.13亿元,支持大气污染防治。
2014年围绕实施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一期行动计划,我省累计安排8.69亿,用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异味)治理、重点工业企业脱硝脱硫及工业烟粉尘治理、大企业园区堆场无组织排放的扬尘污染治理等,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
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改造力度,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奖励政策。2014年,省级筹集资金2.22亿元,对铜冶炼、造纸、铅蓄电池等11个工业行业的68家企业落后产能实施淘汰关停,以及钢铁产业结构调整等。同时,积极筹集资金21.5亿元,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太阳能集热等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补政策,支持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力度。
目前,省级已提前预拨4亿元,用于各地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截至2014年9月30日,全省累计审核通过的提前淘汰黄标车达3.4万辆,兑付补贴资金2.88亿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实施三个季度以来,我省已累计安排1.17亿元,用于补偿空气质量改善的设区市,补偿资金由各市自主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支出。
此外,今年省级安排54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大气质量监测体系运行,配备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有机物监测仪器设备,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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