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制论坛在蓉召开 新《环境保护法》成研讨焦点
11月1日,“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成都年会——环境法制”论坛在成都召开,160位专家学者围绕我国目前生态环境状况以及即将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进行了深入研讨。
据悉,2014年4月24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通过,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稿公布后,新《环境保护法》被誉为是中国环境立法史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新《环保法》全面支撑生态文明建设
“目前,我国处于升级转型重要阶段,生态环境的保护尤其重要。”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彭勇认为,新《环境保护法》的重大亮点是引进生态文明理念,确立保护优先原则并设定众多制度支撑。
彭勇说:“从宏观来看,我国自然资源有限,如果不顾长远发展而对资源过度开发,将会损害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破坏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彭勇表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应合理开发和利用各种自然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给环境、自然留下更多的修复空间。
在微观层面,彭勇说,监管部门应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一把标尺,公平地衡量每个市场参与者,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和竞争方式,建设市场秩序。他认为,虽然保护环境在短期内会提高生产经营成本,但从长期看,这将使各种自然资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有利于整个社会的长远发展。
经济新常态 能源问题也是环境问题
“如果说中国的环境问题特殊,那么最特殊的就是我们的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司长赵华林表示,能源问题与经济结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关系重大,若要解决我国环境问题,首先要解决能源的“绿化”问题。
赵华林认为,在经济“新常态”情况下,如何控制我国煤炭消费总量,改善能源的结构,尤其是要发展可再生的能源,对于环境保护特别重要。
“目前,我国的高速发展向中高速发展在转变。”赵华林说,过去十几年来,我国每年煤炭消费总量都是以两亿吨的速度在增加,而2013年开始,我国的煤炭仅增加了8000万吨,“这就给我们环境改善带来了机遇。”
加强企业监督 向污染宣战
在谈到新《环保法》对企业的要求时,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李庆瑞说,“新环保法将作为外力因素对企业进行洗牌,对企业来说,如果严格遵守新《环保法》,企业需及时的升级转型,如果转得不快或者存侥幸心理,则可能在这一轮当中出局。”
李庆瑞表示,企业应该以保护生态系统为前提,依靠科技创新主动求变,把自身存在的一些不合法或者在合法和不合法的边缘的设施主动升级换代,主动配备一些环保设施,对有些违法行为校正,这样才能由环保带来的新一轮洗牌冲击之下立于不败之地或者有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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