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三季度共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6起
昨日,记者从省(福建省)环保厅了解到,我省第三季度共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6起,其中福州市9起,4起为黑电镀,5起为非法轮胎炼油。
4起地下电镀加工
在福州的9起案件中,有4起为非法地下电镀加工,均因非法排放水污染物含重金属超过规定排放标准三倍以上,被移送侦办。其中,5月26日,闽清县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闽清池园镇池园村洋头自然村河坝旁非法电镀点、闽清县池园镇宝新村非法电镀点,这两起案件被移送至闽清县公安局侦办。
6月5日,仓山区环保局对螺洲镇吴厝村非法地下电镀加工点进行现场调查,该电镀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直接排放。该案被移送仓山区公安分局侦办。
6月24日,仓山区环保局对螺洲镇天福村非法地下电镀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该电镀点同样废水直排。该案被移送仓山区公安分局侦办。
5起非法轮胎炼油
福州另外5起案件均为非法轮胎炼油点,且均发生在闽清县,皆因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被移送闽清县公安局侦办。
闽清县白樟镇云渡村松洋自然村非法轮胎炼油点以油类液体为原料进行提炼生产。闽清县池园镇东洋村前坪发现3个轮胎炼油点,均以轮胎为原料进行提炼生产,生产工艺均为轮胎经加热分解,产生蒸汽,蒸汽经冷凝提炼出油类液体。3个炼油点分别被移送侦办。
闽清县上莲乡垃圾焚烧厂附近非法炼油点以轮胎为原料进行提炼生产,也被移送侦办。
我省移送数量居全国第二位
据介绍,第三季度,全国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1114件,处罚金额48345.63万元,其中,福建省处罚环境违法案件269件,处罚金额449万元。我省的案件数少于河北、北京、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居于第11位。
全国各级环保部门累计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71件,其中,福建省移送案件56件,数量仅次于浙江省的17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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