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换物不能止于“收破烂”
5个塑料瓶换5个大蒜头,1袋厨余垃圾换1斤土豆……江苏省南京市城管部门近日在鼓楼区聚福园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居民们将家里的厨余垃圾、塑料瓶、旧衣服、旧电池拿到小区广场来,就可以兑换蔬菜、食用盐等物品。据报道,南京目前有9个小区试点这种垃圾分类回收模式,已减量垃圾110吨,之后将在主城区逐步推广。
对“垃圾换物”这一环保创意,笔者认为值得肯定,不过其意义不能简单等同于用废品换钱的“收破烂”行为。
“垃圾换物”为增强市民环保意识提供了载体。在很多人的习惯认知里,垃圾收集是环卫工人的职责,垃圾如何处置是政府的事情,环保似乎与己无关。市民热衷于“垃圾换物”,很大程度上或是缘于“利益”的驱使。很难想象,失去物质刺激的诱惑,大家是否还会主动将垃圾分类行为进行到底。从这个意义上说,由政府主导、出资的“垃圾换物”,应该负有增强市民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意识的使命。
“垃圾换物”为垃圾分类现身说法。用来“换物”的垃圾应属“可回收垃圾”,而在实际操作中,市民未必真正了解可回收垃圾具体所指。因此,开展“垃圾换物”活动为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提供了现场指导的绝佳机会。
垃圾是“放错地方”的社会资源。“垃圾换物”立竿见影的环保效果毋庸置疑。但如何让其成为引导市民树立环保理念、拒绝生活陋习的常态化举措,还涉及资金支持、制度完善和群众参与等多方面因素,需要政府及社会的统筹考量和可持续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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